彬州市審計局是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彬州市審計局
- 主管部門:彬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
主要領導
局長: 何小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審計業務規章制度並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以及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組織開展審計專業培訓。
(二)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市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巨觀調控措施以及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的建議。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向有關主管機關做出處理處罰的建議:1.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2.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3.鎮政府、街道辦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4.市屬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5.相關部門和其他單位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6.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7.市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負責市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按規定對市管黨政領導幹部以及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協調各成員單位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
(六)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負責上級審計部門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八)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列,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