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彤弓獎章
- 外文名:彤弓獎章
- 主要頒發:給作戰有功的空軍將士
- 主要形狀:為圓形
頒贈對象,歷史典故,勳章等級,
頒贈對象
彤弓獎章,於中華民國34年(1945年)06月14日通過的《空軍勛獎條例》所設定、頒贈。 該獎章的授予對象主要為空軍將士,具體規定為:
“作戰飛行時間滿180小時,或參與作戰任務滿60次以上,有相當之成就者,給予彤弓獎章。”
歷史典故
彤弓即“朱紅色的弓”,最早是用於表示天子所授予將帥出征、討伐的權力,常常與“黃鉞”並用;也用於表彰有軍功的諸侯。 唐代詩人賈至的詩《相和歌辭-燕歌行》中如此寫道:“彤弓黃鉞授元帥,墾耕大漠為內地。季秋膠折邊草腓,治兵羽獵因出師。”在《詩經》中也有《小雅·彤弓》一詩,“彤弓弨兮,受言藏之。”
勳章等級
彤弓獎章不分等級。每位軍人最多只能獲得一次彤弓獎章;如有戰績應再次授予本獎章者,則在獎章之上加佩獎表。本獎章為襟綬,佩戴順序在各個勳章之後;在各獎章中,處於宣威獎章之前、雄鷲獎章之後(即佩戴在宣威獎章右邊、雄鷲獎章左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