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行為,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徵是: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強姦行為。強姦罪是包括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行為和強行性交行為兩方面行為的雙行為犯,因此行為人無論是先實行手段行為,還是先實行強行性交的目的行為,均為強姦罪的著手。犯罪未得逞。即未完成強行性交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姦罪未遂
- 定義: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行為,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
術語簡介,相關規定,
術語簡介
關於強行性交的目的行為達到何種程度是犯罪既遂,各國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觀點不一,主要有三種主張:其一是接觸說。即男女兩性器官接觸即為強行性交行為的完成,構成強姦既遂,兩性器官未能接觸的是強姦罪未遂。其二是插入說。即男性生殖器插入女性生殖器的,構成強姦罪既遂,反之是強姦罪未遂。其三是射精說。即男性生殖器插入女性生殖器並且射精而滿足犯罪人性慾的,為強姦罪的既遂,未射精的構成強姦罪未遂。中國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一般採用插入說。犯罪未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這是強姦罪未遂與強姦中止的根本區別。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姦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