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不從主使本夫毆死其妻案,發生於嘉慶九年(公元180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姦不從主使本夫毆死其妻案
- 發生地點:河南
- 發生時期 :嘉慶九年
- 涉及人物:趙芳
案件記載
本案發生於嘉慶九年(公元1804年)。河南省有民趙芳與胡約之母趙氏通姦,後又因見胡約之妻向氏,遂起意強姦,向氏不從。因胡約向趙芳取錢,趙芳就迫使胡約毆逼其妻向氏與他通姦,向氏仍然不依從。於是該犯喝令胡約毆打向氏,竟致死亡。該省在案發後,判胡約流刑,趙芳斬監候。秋審時,嘉慶皇帝閱到此案非常重視,下旨判趙芳即行處斬,胡約於流之配所絞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