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波,男,博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青波
- 出生日期:1979年11月
- 職業:教師
- 畢業院校:德國法蘭克福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憲法與行政法學
社會任職,講授課程,著作,發表論文,評論,課題研究,
社會任職
《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編輯
講授課程
行政法學 研究方向 公法學、法理學
著作
1.《理性實踐法律——當代德國的法之適用理論》,法律出版社,2012年。
2.JuristischeArgumentationdurchFolgenorientierung:BedeutungderjuristischenArgumentationfürChina,NomosVerlag,Baden-Baden2010.被列入RobertAlexy/RalfDreier主編的StudienzurRechtsphilosophieundRechtstheorie,Band56.
發表論文
1.試論憲法對私有財產權的保障——德國、中國大陸與澳門的比較,載《澳門法學》2013年第2期;
2.論法學知識對立法的可能貢獻,載《“一國兩制”研究》2013年第1期;
3.ModernizationofLawinChina–ItsMeaning,Achievements,ObstaclesandProspect,in:ProtoSociologyVol.29:China’sModernizationII.
4.DerEinflussderDeutschenRechtsphilosophieinFestlandchinaseit1949,in:ZeitschriftfürRechtsphilosophie,2012/2.
5.StellungundRolledesRichtersundderGerichteinChina:EinevergleichendeDarstellungausderPerspektivedesdeutschenRechts,in:VerfassungundRechtinÜbersee,2012/1.
6. 試論法律方法的意義及其局限之克服,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6年第6期。
7. 論事實與規範溝通的方式及其對法官的要求——以胡永春利用公安人員身份夥同他人搶劫案為例,載《研究生法學》2005年第2期。
評論
1. 法哲學、法社會學、法律方法論——帕夫洛夫斯基《法律方法論導論》閱讀,載《研究生法學》2011年第1期(中德法學交流特刊);
2.裁判如何證立?載《法律書評》第九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3.以裁判後果論證裁判——讀《法律適用中的後果取向》,載《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2008年第1期;
4.法學方法論前史,載《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2007年第2期;
課題研究
1.當代德國的法律適用理論研究。澳門基金會課題(已完成)。
2.行政主體從事私法活動的公法界限:以德國法為視角。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引進人才科研啟動金課題(31541310619)
3.中德行政私法制度比較研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3年校撥基本科研業務費(315413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