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銳(廣西紀檢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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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銳本是一名紀檢幹部,不料卻迷戀上了賭博,結果欠下巨額債務,情急之下竟知法犯法。經橫縣檢察院查明,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張銳在擔任橫縣紀委(橫縣監察局)紀檢監察二室副主任、案件檢查一室副主任期間,利用負責調查某學校財務賬目及該校校長盧某個人經濟問題的職務之便,以幫助盧某洗脫問題、疏通關係為由,多次向盧某索要錢財16.8萬元。

為還賭債,情急之下居然利用職務之便索要他人錢財。近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橫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橫縣法院以受賄罪、信用卡詐欺罪數罪併罰,決定對被告人張銳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
2011年6月,張銳還用他自己的銀行卡進行透支消費,共透支2.9萬餘元。後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張銳超過三個月仍未歸還。2012年6月,張銳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詐欺罪行,之後全部歸還所透支本金以及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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