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立新(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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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立新,曾任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2年5月,張立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12月,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立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5月,張立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2年12月,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省紀委監委對河北省糧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立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立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嚴重偏離主責主業,自身不正,帶壞隊伍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與他人串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年節等時機違規收受購物卡,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毫無組織原則,故意規避集體決策,違規決定重大事項;貪慾膨脹,對外放貸賺取高額利息;任性用權,弄虛作假,違規開展“空轉”貿易,違法進行項目建設,違規出借大額資金;毫無紀法底線,損公肥私,侵吞國家財產;利用職務便利在借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巨額財產損失。
張立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立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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