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煌言墓】浙江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於西湖南屏山荔枝峰下。張煌言(1620~1664)字玄著,號蒼水。浙江鄞縣人。明崇禎舉人,文學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煌言墓
- 時期:明弘光元年(1645)
- 性質:浙江省重點文物保護單
- 籍貫:浙江鄞縣人
歷史沿革,碑文,
歷史沿革
明弘光元年(1645),與錢肅樂等起兵抗清,奉魯王監國,據守浙江沿海。官至兵部尚書。永曆十三年(1659)與鄭成功合兵進入長江,攻南京。抗清堅持19年。偽清康熙三年(1664)兵敗,隱居南田懸岙島(今象山縣南),不久遭捕,被害於杭州弼教坊,葬於西湖南屏山麓荔枝峰下。乾隆四十一年(1776)賜謚忠烈。1966年底墓毀,1983年於原址原樣修復。墓呈圓形,磚砌,兩側為同時殉難的羅子木、楊冠玉及舟子墓。墓道兩側有石馬、石羊、石獅等。墓左前方有張蒼水祠堂。
文革期間遭破壞,墳墓和碑石皆被搗毀,直至1983年才得以修復。
碑文
乾隆四十一年,弘曆謚張煌言為“忠烈”,墓碑書“皇清賜謚忠烈明兵部尚書蒼水張公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