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源(山東省鄒平市人民法院原一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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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源,男,漢族,1971年5月出生,鄒平市長山鎮西丁村人,大學文化程度,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鄒平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

2021年11月,張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挪用公款犯罪,被給予開除黨籍、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源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省鄒平市長山鎮
  • 出生日期:1971年5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鄒平縣人民法院臨池法庭書記員、法警大隊法警、執行庭書記員、執行庭助審員、執行一庭副庭長、辦公室主任、審判員等職。
2009年8月,任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13年4月,任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7年5月,任鄒平市(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
2019年4月,任鄒平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5月28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鄒平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11月,中共鄒平市紀委、鄒平市監委對鄒平市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張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
張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鄒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鄒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源開除黨籍處分;由鄒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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