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貴,曾任中國聯通聯通資產運營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24年1月30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聯通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清貴受賄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清貴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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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歷任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網路事業部副總經理,行動網路公司運行維修部副總經理兼行動網路公司運行維修部網路管理中心主任,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副總經理。
曾任中國聯通聯通資產運營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6月,張清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國聯通紀檢監察組和山東省淄博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和淄博市監委對中國聯通聯通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清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清貴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由他人支付應當由本人承擔的費用;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生活腐化,追求低級趣味;長期“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工程招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清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張清貴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研究,決定給予張清貴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淄博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張清貴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一審審理
2024年1月30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聯通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清貴受賄一案。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清貴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張清貴利用擔任郵電部電信總局主任科員、工程師,中國聯通集團行動網路有限公司運行維護部副總經理兼運行維護部網路管理中心主任,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聯通雲數據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工程招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1787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清貴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清貴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社會各界民眾近20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