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華(甘肅省定西市臨洮縣住建局原副局長、縣房地產事務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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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華,男,漢族,1965年10月出生,甘肅臨洮人,大專學歷,1986年1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甘肅省定西市臨洮縣住建局副局長、縣房地產事務中心主任。

2023年8月,張永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永華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6.01-1992.12 臨洮縣站灘鄉人民政府工作
1992.12-1995.11 臨洮縣站灘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1995.11-1999.12 臨洮縣連兒灣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9.12-2001.11 臨洮縣原東二十鋪鄉黨委副書記
2001.11-2004.06 臨洮縣龍門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4.06-2006.08 臨洮縣窯店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6.08-2009.12 臨洮縣洮陽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2009.12-2010.12 臨洮縣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縣房地產管理局局長
2010.12-2017.04 臨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縣房地產事務中心主任
2017.04-2019.01 臨洮縣供銷社黨組書記、主任
2019.01-2020.07 臨洮縣檔案局局長(檔案館館長)
2020.07-2020.11 臨洮縣檔案局四級調研員
2020.11- 臨洮縣科學技術協會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3月,據定西市紀委監委訊息:臨洮縣住建局原副局長、縣房地產事務中心原主任張永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臨洮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日前,經臨洮縣委批准立案的臨洮縣住建局原副局長、縣房地產事務中心原主任張永華嚴重違紀違法案已審查調查終結。
經查,張永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背黨性原則,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要求相關人員提供虛假供述並銷毀相關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庫;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有關規定入股投資他人經營的公司;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履行職務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張永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洮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臨洮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永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涉案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2月5日,定西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臨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縣房地產中心原主任張永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長期占用管理服務對象財物問題。2012年至2020年,張永華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高檔菸酒、茶葉、牛肉等禮品和禮金0.9萬元,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高檔宴請,長期無償借用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某小區車庫一間。張永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7月,張永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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