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梅(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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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梅,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原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梅
  • 職務: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原主任
案件經過,法院判決,

案件經過

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在接治一位病人後,在治療了13天后,由於病人無力支付醫藥費,醫院於今年1月10日派救護車把這名病人送出醫院丟到大街上,導致這名老人被凍死在冬夜街頭。今年3月,參與此事的該院急診科主任及保衛科副科長被判刑。近日,央視記者在採訪時了解到,該院現任院長以前就有過丟棄病人的先例。
七旬老人死於街頭
2004年1月10日,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發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在這家醫院急診科就診的一位75歲的病人神秘失蹤了。
由於這位病人在醫院期間一直沒有家屬陪護,也沒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記者只好從一位曾經為他做過治療的醫生那裡了解相關情況。從這位醫生這裡,記者得知這位患者是在失蹤前的第13天,也就是2003年的12月27日,由120送入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搶救治療的。2003年12月27日的下午,昆明市120指揮中心的工作人員接到巡警打來的一個電話。說在火車站的永勝路附近有位老人在路邊口吐白沫。接到報警後,120指揮中心迅速派出救護車趕到永勝路。120工作人員根據就近原則,把這位老人送到了離事發地最近的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進行治療。
經診斷,老人患有腦梗塞,經救治,幾天之後,老人的病情基本得到了控制。然而就在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後的第13天,老人卻神秘失蹤。
老人失蹤的第二天,也就是2004年1月11日的早上,一些晨練的人在昆明市高新區十三號的路邊發現了一位老人,當時這位老人斜躺在馬路邊,已經喪失了知覺。這些人立即撥打了110,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幹警趕到現場以後發現老人已經死亡。
警方在對現場進行勘驗之後,立即開始走訪調查。經過調查警方認定,在高新區十三號路旁發現的死者正是從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失蹤的那位老人。
保全:是保衛科副科長指使的
醫院的病人為何會死在街頭,警方在周密調查後了解到,在老人失蹤的那天夜裡,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的一輛救護車在高新區十三號路旁停留過。
於是,警方立即找到這輛車的司機馬恆奇進行訊問,從警方當時的詢問筆錄上記者得知,馬恆奇在此前並不認識這位老人,但他為什麼要把老人從醫院拉出,送到距醫院十幾公里外的地方呢?為了解開這一疑問,記者找到了司機馬恆奇。
記者:當時是誰讓你把病人拉走的?司機:是醫院派我的車。記者:具體誰派的?司機:現在我也不知道。記者:你不知道誰派你的車你就出車了?司機:不知道誰派的,因為是我們醫院內部的電話,是單位派我出車,我是值班的,我開車子,他們讓我開車我就開車,他們讓我開到哪一個地方,我就開到哪一個地方。
記者:當時車上一共有幾個人?
司機:當時車上有病人還有兩個臨時工。
司機馬恆奇提到的兩個臨時工是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保衛科的兩個保全,據這兩個保全講,事發當晚是保衛科的副科長王兵讓他們把老人送出去的。
保衛科副科長:是急診科主任授意的
那么身為醫院保衛科副科長的王兵為什麼要這樣做呢?為了弄清當時的情況,我們多次聯繫王兵,但他始終拒絕與記者見面。在電話中王兵告訴記者,把老人拉出醫院並不是他本人的主意。
記者:當時是有誰找你讓你這么做嗎?王兵:張梅啊。記者:她怎么跟你說的?王兵:說有一個病人在我們這住了十多天了,就說是給這個病人換一下(地方),然後給120打個電話。
王兵提到的張梅是醫院急診科的主任,而那位老人當初就診的正是急診科。那么,張梅為什麼會叫人把病人拉走呢?
據警方調查,由於這位老人沒有能力承擔自己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而醫院又無法聯繫到病人的家屬,身為急診科主任的張梅為了不影響急診科的收入就和王兵商量,決定派人把老人送到離第一人民醫院遠一點的地方,然後再撥打120,120在接到報警後會根據就近原則,把老人安排到別的醫院,這樣老人就不會再被送回來了。但是由於緊張,被指派把老人送走的那兩個保全忘記了撥打120,再加上當天的天氣非常冷,於是造成這位老人死亡。

法院判決

此事經當地媒體報導後,在當地引起了強烈反響,2004年3月,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宣判,被告人張梅、王兵二人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幕後主使另有其人? 急診科主任疑為“替罪羊”
根據昆明警方的調查,張梅是為了科室的經濟利益考慮才把病人送走的,但是現任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的張明告訴記者,如果遇到無力承擔醫藥費的病人,他在醫院發生的費用並不由所在的科室承擔,而是由醫院承擔。
既然所有的費用都是由醫院承擔,那身為急診科主任的張梅怎么還會是為了科室利益而把病人送走呢?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李華生在接受採訪時說,張梅是為了科室的床位費和醫務人員服務的費用才做出了這樣的事。
記者了解到,床位費和醫務人員服務的費用加起來每天不足二十元錢,老人住院13天,急診科的收入為260元。而整個治療花費5000多元。難道是為了這260元錢,張梅就會冒這樣大的風險把病人送走嗎?
記者想採訪張梅,但未能如願。不過,醫院的一位知情人向記者提供了一些線索。
這名知情人說:“張梅為人處事比較謹慎,光靠張梅一個人辦不了這個事。因為此事牽涉到急診科、保衛科、車班,那么多人。我記得有一次主任問張梅,‘你膽子怎么那么大敢把病人丟出去?’張梅回答說,‘我膽子有那么大嗎?我派得動車嗎?’”
據知情人說,這個事情在發生的時候,只有小範圍的人知道,但任何人都不敢說,多數人是見到報紙報導後才知道的。院長此前說過,誰將此事捅出去就開除誰。
記者隨後再去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核實,經過再三的協調,我們終於見到了老人被送走那天的值班護士。但值班護士卻不願多說,她說這個事情給她帶來的壓力比較大。
知情者:院長有丟病人的前科
雖然政府每年給醫院的撥款中包括了這筆公益性費用,但是這些病人所欠醫院的費用仍然讓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感到有很大的壓力。
這位知情人向記者反映,正是因為這筆費用的支出很大,所以院方才會採取這種丟棄病人的做法。而且他還透露該院院長李華生以前在其它醫院任職時也乾過這樣的事情。
據這位知情人說:“他(李華生)是經常乾的,他到這個醫院,這個醫院也是經常出事的。以前很多科都丟過,都把病人拉出去扔掉,但是他們現在誰都不願意說了,誰要說誰肯定被處理。”
記者希望通過院方來核實這一訊息的準確性,但李華生卻再也不願接受採訪了。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病人每年欠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醫藥費雖然不是一筆小數目,但是不管怎樣,將病人拉出去並導致他最後死亡,這樣的事發生在以治病救人為天職的醫院,怎么說都是一件不可原諒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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