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昆(6.9雲南楚雄爆炸案犯罪嫌疑人)

張昆,男,1963年出生,原雲南省路橋四公司職工。張昆原來從該公司內退後在外承包工程因在工程承包及施工、建設過程中欠下大量債務,無力償還,遂產生輕生念頭。

張昆,男,1963年出生,原雲南省路橋四公司職工。張昆原來從該公司內退後在外承包工程因在工程承包及施工、建設過程中欠下大量債務,無力償還,遂產生輕生念頭。2014年6月9日凌晨2時33分,張昆用其從工程建設過程中獲取的硝銨炸藥在該小區3幢1單位401室家中實施了爆炸,導致張昆本人、張昆岳母武某某及相鄰402室內的楊某某3人死亡;造成401室內的張昆妻子武某某、402室內的方某某、李某某以及聽到爆炸聲響後前往事發地查看情況的小區保全龔某某4人受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