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地震局

張掖市地震局位於張掖市,主要工作是和地震預報、應急預案和綜合措施的實施有關,支持政府工作,指導防震減災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地震局
  • 地區:張掖市
  • 職能:地震監測
  • 類別:行政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和管理張掖市防震減災工作,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張掖市地震局
二、組織編制張掖市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本單位事業費、基本建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三、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按照全省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統一規劃全市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制定全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地震監測台網(站);負責提出地震預報意見;強化全市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地震重點危險區的震情跟蹤;對縣(區)地震監測台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監測環境安全。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確認和管理監督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本行政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五、承擔張掖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配合甘肅省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配合有關部門防範應對地震次生災害和地震造成的環境污染等事件的應急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市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協助張掖市人民政府和縣(區)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七、承擔全市防震減災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
八、承擔甘肅省地震局和張掖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一、編制本局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局日常政務和內部科室的協調工作,起草、修改局有關報告和檔案和簡報編輯工作。
三、負責組織召開全市防震減災工作會議和本局黨務、政務的各種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四、負責對外宣傳報導和局機關報刊征訂工作,辦理局機關公文的收發和檔案管理工作。
五、負責管理機關財務、固定資產以及採購發放日常辦公用品的工作。
六、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車輛管理、安全保衛、來信來訪、值班安排等工作。
七、負責機關黨的建設、政治思想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局機關開展文體活動和各項集體公益活動。
八、負責辦理幹部、職工的工資確定、工資升級、轉正定級、評定職稱、離退休等手續,並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生活服務工作。
九、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震害防禦科
一、制定全市震害防禦管理工作配套檔案和措施,負責行政執法和政務大廳視窗管理工作。
二、指導、協助和督促有關單位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組織開展對工程場地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要求確認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地震行政執法及管理工作。
五、負責普法工作並完成年度震害防禦工作總結。
六、參與地震災害損失評估,起草相關的檔案、報告等。
七、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監測預報科
一、負責全市監測台網的規劃建設、管理局屬台站,對各縣(市、區)的觀測台站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制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和震情跟蹤會商制度。
二、負責對地震活動性與地震前兆的信息監測、傳遞、分析和處理,對可能發生地震的地點、時間、震級進行預測,對震後趨勢快速判定,參與震後地震損失評估。
三、負責全市地震監測設施及其觀測環境的保護工作,負責群測群防工作,落實“三網一員”體系建設。
四、負責推廣套用科研項目,開展有關地震科技研究。
五、負責信息節點、視頻傳輸技術的維護和正常運轉。
六、負責完成年中、年度震情分析報告,起草年度業務工作計畫和總結。
七、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救援科
一、負責制定和修改完善《張掖市地震應急預案》,同時負責指導一區五縣、市直部門、大、中型企業、大中專院校、縣級學校制定和完善《地震應急預案》,並實施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二、負責指導、協助、督促有關單位做好地震應急救援演練,以及地震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任務。
三、負責本市區4級以上地震赴現場考察工作。
四、負責全市地震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志願者隊伍的建設和管理,並廣泛發動民眾組織實施地震應急現場救援任務。
五、負責對地震應急救援設備的管理使用和應急調度,以及上級地震部門對口協調相關事宜。
六、負責應急避險場所建設和管理,對全市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的地震應急工作指導。
七、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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