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公安局下轄一區五縣公安局(甘州區公安局及山丹、臨澤、民樂、高台和肅南裕固族自治縣公安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公安局
- 外文名:Zhangye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 所在地:張掖市
- 下轄:甘州區公安局 等
- 內設機構:督察部 等
- 現任領導:安宏亮(局長)
現任領導,所獲榮譽,工作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現任領導
張掖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安宏亮
所獲榮譽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始終牢記"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開展大討論、大練兵、大接訪和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鑄造了一支高素質公安隊伍,為維護一方平安做出了積極貢獻,曾湧現出了被評為全國優秀公安局"三連冠"的臨澤縣公安局和被評為全省優秀公安局的高台縣公安局等一大批先進集體,以及被評為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的宋學忠等一大批先進個人。近年來,全市公安機關有1個集體榮立一等功,9個集體榮立二等功,41個集體榮立三等功,96個集體受到嘉獎,85個集體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或授予榮譽稱號,43個集體受到市級表彰。有1人榮立一等功,24人榮立二等功,258人榮立三等功,380人受到嘉獎,65人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78人受到市級表彰。
2022年4月21日,入選公安部新聞宣傳局發布的“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候選對象公示名單。
2022年5月,張掖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被表彰為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範集體。
2022年5月,張掖市公安局政治部被表彰為“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案件的偵察、調查和情報信息工作;承擔偵辦重大案件、研究制定相應對策的職責。
(三)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偵破刑事、經濟犯罪案件,承辦或督辦重大疑難案件。
(四)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指導、監督麻醉、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的管制;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負責治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在黨委、政府領導下,依法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
(六)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居留、旅遊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涉外案件的查處。
(七)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消防、滅火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開展信息網路安全保衛、信息通信建設和科學技術工作。
(十)承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防範處置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承擔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打擊工作的職責,負責市政府反恐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管理;承擔市勞動教養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擔來張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重大集會的安全警衛工作職責。
(十三)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刑事技術、技術偵察工作,承擔刑事技術檢驗鑑定和技術偵察的職責。
(十四)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業務經費、營建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以及警務督察、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中發生的重大違紀案件。
(十六)指導森林公安機關開展業務工作。
(十七)聯繫、協調鐵路、民航等行業公安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督察部: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的實施工作;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督察;受理、核查人民民眾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檢舉、控告;組織、指導、協調維護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市110報警服務、警務信息收集研判、犯罪對策研究,掌握全市公安工作和社會治安動態,在局領導指揮下協調各警種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勤務;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信息化和通信建設、維護、安全運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科學技術和安全技術防範管理工作。
刑事警察支隊: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犯罪信息,並制定預防、打擊對策;指導、協調、參與重大恐怖、暴力、侵財犯罪案件、有組織犯罪和需要跨地區聯合偵查重大案件的偵查工作及重要案犯的緝捕工作。
禁毒警察支隊: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工作;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並擬訂預防、打擊對策;負責指導禁吸戒毒、禁毒預防教育和禁種鏟毒及“無毒縣市區”創建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和承辦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指導、監督全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麻醉、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管制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收集掌握、綜合研判全市經濟犯罪的情報信息、經濟犯罪的特點、規律及動態,制定防範和打擊經濟犯罪措施;承辦或督辦全市重特大、跨區域和涉外經濟犯罪案件。
治安警察支隊: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開展治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管理工作;指導巡警、防暴警建設和公安派出所業務工作,監督內保、保全服務組織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工作;指導大型活動、集會遊行、單位內部、要害部位、重要基礎設施的安保工作;負責指導、參與配合處置群體性、突發性、暴力性治安事件及重大責任事故;指導、參與辦理治安案件和管轄刑事案件的偵辦工作。
網路安全保衛支隊: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信息網路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實施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監督並組織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隊: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導、承辦我市居民因私出國(境)證件的受理、審批、簽發、製作和發放工作;指導縣區公安機關管理來張的外國人和港澳台居民等境外人員;指導、協助和參與偵辦涉外案(事)件;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戶政管理支隊: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戶口、居民身份證、流動暫住人口管理工作;負責人口信息微機化管理和查詢工作;負責年度人口統計工作。
法制支隊: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開展法制工作;負責公安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核;指導和承辦聽證、行政複議、應訴、國家賠償工作;負責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的審批工作,承擔市勞動教養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交通警察支隊:監督管理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管理交通事故;負責車輛安全檢查、駕駛員考核及發證發牌工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和標準,參與道路建設和道路安全設施規劃。
山丹馬場分局隸屬市公安局管理,
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實行市林業局和公安局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以市林業局管理為主,市公安局協助管理。
地理位置
地址:南環路729
張掖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