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成(青島市即墨區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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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成,男,曾任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0年7月,張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即墨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張成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成
  • 國籍中國
  • 違紀原因:受賄
  • 依法雙時間開:2020年11月19日
  • 違紀被查時間: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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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青島市即墨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7月17日,青島市即墨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即墨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11月19日訊息,日前,青島市即墨區紀委監委對即墨區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張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工作紀律,將舉報材料泄露給他人,在征地拆遷工作中,失職失察,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在土地執法工作中,監管不力,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較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張成作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目無規矩,不知敬畏,利用公權力大肆斂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即墨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成開除黨籍處分,由即墨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典型通報

2021年4月,青島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即墨區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成違規收受禮品和購物卡等問題。2017年至2020年,張成在任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副局長,即墨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購物卡及茅台、五糧液酒等高檔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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