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恩華,曾任湖北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海口湖管理區營盤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2022年8月,張恩華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恩華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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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湖北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海口湖管理區營盤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5月,據黃石市紀委監委派出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紀檢監察工委、下陸區監委訊息:
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海口湖管理區營盤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恩華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市紀委監委派出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紀檢監察工委紀律審查;經市監委指定管轄,接受下陸區監委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開除黨籍
2022年8月,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海口湖管理區黨工委批准,海口湖管理區紀工委對海口湖管理區營盤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恩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黃石市監委指定管轄,下陸區監委對其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張恩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套取財政資金。利用受政府委託從事征地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村集體資金,數額較大,涉嫌職務侵占罪。
張恩華身為黨員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海口湖管理區紀工委研究,報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海口湖管理區黨工委批准,並報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紀檢監察工委同意,決定給予張恩華開處黨籍處分;經下陸區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張恩華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