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延春(遼寧省大連市莊河市自然資源局原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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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延春,男,滿族, 遼寧莊河人,1967年3月出生, 1988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遼寧省大連市莊河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

2024年3月,對莊河市自然資源局原副局長張延春破壞審批環境、經營環境等問題公開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延春
  • 民族:滿族
  • 籍貫:遼寧莊河
  • 出生日期:196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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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8.08—1991.09 莊河縣房地產管理處幹部
1991.09—1995.01 莊河縣城鄉規劃局科員
1995.01—2002.07 莊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科員
2002.07—2005.10 莊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科長
2005.10—2008.12 莊河市規劃局副局長
2008.12—2010.01 莊河市規劃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0.01—2013.05 莊河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13.05—2013.12 莊河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3.12—2018.08 莊河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市房屋徵收辦公室主任
2018.08—2019.02 莊河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9.02—2021.12 莊河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1.12— 莊河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莊河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張延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莊河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24年3月,莊河市自然資源局原副局長張延春破壞審批環境、經營環境等問題。2010年至2023年,張延春利用職權為親屬獲取礦區經營權說情打招呼,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力承攬工程項目獲利600餘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20餘家企業在規劃審批、工程驗收、征地動遷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折合總計150餘萬元。張延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9月,張延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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