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永定區信訪局

張家界市永定區信訪局

張家界市永定區信訪局是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界市永定區信訪局
  • 辦公地址:永定區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255號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主要負責人:覃正文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1、上傳下達,日常接待;做好各項工作平時資料的收集、整理、總結、歸類及相關檔案的傳閱、分類、歸檔;做好迎接平常各類檢查和年度績效考核檢查的資料準備工作;
2、擬定相關的文書材料,把關材料的上報,做好綜合調研工作,按月編寫信訪信息月報、簡報,全年撰寫信訪信息方面的文字材料不少於12篇;
3、對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人員及各辦上報的工作情況按月編好相關匯總材料,並於當月底向局長書面匯報;
4、做好考勤登記工作,督促檢查各辦公室搞好節約用電用水和各辦公室環境衛生等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接訪登記室
1、熱情接待信訪人員,認真做好民眾來信來訪書面和區域網路平台登記,為信訪人員編號,告知信訪人耐心有序地等待坐班領導接訪;
2、按月匯總本辦工作情況,並於當月底前書面報送局綜合辦公室;
3、需要責任單位陪訪的,要及時通知責任單位來人陪訪;
4、搞好信息調研工作,把新、快、重、急的工作情況及時向局辦公室書面報告,提供相關素材;每年給局辦公室提供書面文字素材6篇以上;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聯席辦
1、按照《區級領導坐班接訪制度》的相關規定,做好區級領導坐班接訪工作;
2、把區級領導接訪記錄整理好,製做好交辦函,及時、快捷、準確地將信訪案件交辦給有權處理的單位;
3、對中央、省、市交辦件和本級需立案的重大信訪事項應及時寫出呈報件呈報給區領導;
4、及時完成好中央、省、市聯席辦交辦的信訪案件;
5、認真指導、審核各單位給信訪人出具的答覆意見書,耐心地為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仔細告知信訪人怎樣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6、及時辦理領導批示給責任單位的信訪案件;
7、按照《永定區初信初訪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製訂台賬,登記台賬,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情況;
8、做好本辦資料的整理歸檔保管工作;
9、必須於當月底前將本月本辦工作情況書面報局綜合辦公室,對於重點、緊急工作要及時向局綜合辦公室報送書面素材,每月完成至少一篇文字材料;
10、將當月應辦結而未辦結的案件進行匯總,寫明相關情況,書面報送局案件督辦室;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網信室
總體要求:辦理人民民眾和境外人士給區委、區政府和區信訪局的來信;辦理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市信訪局交辦、轉辦的來信來訪事項;負責重要來信信息的匯總、分析、反映和情報報告;交辦督辦重要來信來訪事項;指導檢查鄉鎮街道和區直部門的辦信辦案工作。
1、認真做好民眾來信登記、呈報工作;
2、搞好網上信件的辦理工作,及時辦理“省長信箱”中的民眾訴求;
3、搞好信訪區域網路平台建設,完成好民眾滿意度評價體系的相關工作;
4、落實市交辦的聯名信、重複信事項;並辦理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市信訪局交辦、轉辦的來信來訪案件,按“五有”標準,按時結案,在上級規定的時間內上報辦理結果;交辦、轉辦本級信訪案件,交、轉送件要有登記。
5、搞好信件辦理案件的資料歸檔和保管工作。
6、開通查詢電話,做好來電登記;
7、注重網上信訪事項的跟蹤辦理,跟蹤引導,發表正面的信訪言論;
8、必須於當月底前將本月本辦工作情況書面報局綜合辦公室,對於重點、新快工作要及時向局綜合辦公室報送書面素材,每月完成至少一篇文字材料;
9、將當月應辦結而未辦結的案件進行匯總,寫明相關情況,書面報送局案件督辦室;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複查覆核辦公室
1、熱情接待申請複查、覆核的信訪民眾;
2、受理民眾要求複查、覆核的信訪事項,做好立案登記,按照全省統一的工作程式開展複查覆核工作,要求規範到位,統一文書格式;
3、組織相關單位調查取證,查清基本事實及政策法律依據;
4、對覆核的信訪事項組織召開聽證會;
5、本著對區政府高度負責,以區政府名義起草複查意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後,向區政府分管領導呈報複查結論材料。然後報區複查覆核委員會審閱簽發,並書面答覆上訪人;
6、協助上級行政機關開展信訪事項覆核工作;
7、做好複查覆核材料的整理歸檔保管工作;
8、必須於當月底前將本月本辦工作情況書面報局綜合辦公室,對於重點、新快工作要及時向局綜合辦公室報送書面素材,每月完成至少一篇文字材料;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案件督辦室
1、做好檢查反饋工作。對各單位信訪法規政策的落實情況和責任單位辦理信訪案件的措施、進度、效果進行跟蹤檢查,必要時,向上級機關和領導報告。具體工作中可採用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和重要時期重點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增強督查督辦工作的覆蓋面和時效性;
2、督促落實。督促責任單位及時辦結信訪事項,對進展緩慢的要及時催辦,對久拖不決的要限時處理,避免出現重複和越級信訪事項。強調信訪案件“首辦責任制”,重點解決好初信初訪案件;
3、提出建議。指導責任單位依據政策、法規,合情合理處理信訪案件。對處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對違反條例規定並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提出行政處分的意見和建議;
4、綜合協調。對涉及多個區域、多個部門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分清責任、理順關係、加強協調調度,積極推進案件的處理。案情重大或情況緊急,報請區分管領導協調,提高信訪案件辦理質量;
5、搞好督辦案件的資料歸檔、保管工作;
6、必須於當月底前將本月本辦工作情況書面報局綜合辦公室,對於督查情況,根據需要印發督查通報;
7、對各辦報送來要求督辦的案件進行匯總,編定督辦日程,牽頭督辦,並將督辦結果報局綜合辦公室備案;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職能: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信訪程式,保護信訪人合法權益,接受信訪人依法來信來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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