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川縣教育體育局

張家川縣教育體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有關教育工作的規章制度,並指導、監督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川縣教育體育局
  • 地點:張家川
  • 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
  • 性質:政府機構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張家川縣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能
1、
2、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擬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和監督教育規劃與計畫的實施。
3、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等工作,指導推動各類教育的教育思想,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的改革,協調縣政府進行全縣教育督導與質量評估。組織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和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4、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係,研究審核全縣初等教育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並報上級審批。
5、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地方性規定,按有關規定管理教育事業經費及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工作,規劃管理教學設備,儀器的購置配備和更新工作。指導全縣勤工儉學和發展校辦產業工作。
6、參與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及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教育系統內部的工資福利、人身保險、辭職辭退、退休和退職工作,承辦系統內人員的調配工作。
7、統籌規劃各級各類教師隊伍的建設和培訓工作,主管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教師職務的評聘和教師工作的考核與獎懲、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指導全縣中國小校長崗位培訓。
8、指導檢查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9、規劃和管理全縣教育管理信息,開展遠程教育教學工作。抓好統計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10、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11、負責制定全縣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12、研究制定黨風廉政措施,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
13、負責對教育系統各校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後備幹部進行考察,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任免提出意見;負責各校股級以下幹部的任免工作。
14、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協調各股室工作,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匯報及其它綜合性材料。
2.負責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會議決定事項的協調、督辦工作。
3.組織局機關的政治業務學習,負責宣傳教育工作。
4.協助抓好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扶貧、計畫生育工作。
5.負責文檔整理保管、檔案收發傳遞及報刊訂閱分發工作。
6.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7.負責全系統的信息收集、報送工作。
8.負責保密、安全、文印和車輛管理工作。
教育股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科學發展觀,不斷提高政治素質。
2.學習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法律法規、政策,掌握有關業務知識。
3.根據上級發展基礎教育的規劃,認真調查研究,制定全縣基礎教育的發展規劃,推進民族教育的發展。
4.編制中國小年度招生計畫。
5.督促檢查中國小教學大綱、教學計畫的執法情況。
6.檢查、督促基礎教育規劃的落實情況,鞏固“兩基”達標成果,提高入學率,提高教育質量。
7.制定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督促、檢查職業技術教育規劃的落實。
8.搞好“三教統籌”,積極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9.管理全縣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民辦教育工作。
10.做好各項臨時性工作和協調配合工作。
人事股
1.負責全系統幹部職工工資調整工作。
2.承辦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教師職稱評聘工作。
3.辦理教職工離退休及遺屬撫養的申報;擬定教職工分配、調動方案。
4.負責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推薦、申報工作。
5.管理人事和職稱檔案。
6.負責行政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報及工資年報工作。
7.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8.負責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的培養和選拔工作。
9.協調開展基礎教育新課程和現代教育技術的培訓工作。
10.負責師範類、非師範類專業在職教師和離退休教師以及社會人員從事教師職業的資格認定工作。
教研室
1.以鄧小平教育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的,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2.圍繞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紮實的做好教育研究、指導服務工作,從整體上提高新課程實施水平。
3.從教育教學實際出發,開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論、課程結構、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等方面的套用研究,努力體現中國小和幼稚園的教
育教學規律,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4.依據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教育科研規劃及課程管理辦法,提出我縣教育教學研究的整體規劃和實施意見。做好教研課程申報、管理及成果的推廣等工作。
5.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廣教育教學經驗;組織多層次,多種形式的教研活動,引導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豐富教學技能,執行教學計畫,鑽研、掌握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不斷改革教學方法,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
6.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加強對中小學生執行課程計畫、課程標準和教材使用情況的教研工作,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7.監控學校的教學質量,對教學工作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指導和管理。進行教學視導,檢查教學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對教學質量進行評估。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對考試命題進行指導和規範,參與教學質量檢測考試的命題、評卷和進行質量分析。
8.在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下,加強對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的研究。借鑑先進管理經驗,在深層次上探索提高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整體水平的科學途徑。
招生辦
1.組織實施普通高校、國中升高中招生報名、考試及中考閱卷、登分工作。
2.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資格的審查。
3.按招生計畫,實施中專(中師)、高中招生投檔和錄取。
4.組織實施初、高中畢業會考。
5.審核初、高中畢業生資格,負責上報辦理高中畢業證。
6.組織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的體檢工作。
7.負責征訂各種招生資料。
8.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招生外語口試、徒手畫報名、考試工作。
9.組織實施高考考生的建檔和政審工作。
10.組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及辦證工作。
(六)項目辦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中國小校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根據《義務教育法》建立全縣中國小校危房改造長效機制,制定全縣中國小校項目建設計畫,並負責實施。
2.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建設項目的申報、爭取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及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項目年度基建計畫(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維修工程等)。
4.負責國內外友好人士及組織的捐贈項目、希望工程等項目的實施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維修工程等)。
5.負責全縣中國小校項目建設中選址、規劃、設計、勘察、預算、招標等前期工作。並配合縣質監站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工作。
6.負責組織單位工程竣工後的結算審核、審計和驗收工作。
7.負責項目工程技術資料的整理、存檔工作。
8.負責全縣教育基建統計年報工作。
9.配合做好局機關中心工作。
(七)督導室
教育督導室是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專門負責教育督導工作的行政職能機構,代表政府執行教育督導任務。具體職責為:
1.監督檢查鄉(鎮)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2.依法評估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3.指導各學區和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4.反映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要求。
5.對教育工作中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同級和上級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門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八)計財股
1.編制局內各項經費分配、支付預算,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
2.負責局屬單位會計報表審核、匯總、呈報和事業經費、專項經費的撥付、核銷工作。
3.負責全系統幹部職工工資審核和局機關調資工作。
4.承辦局機關、學區和局直學校及、體校經費基建項目工程專項資金的審計工作。
5.承辦局機關後勤服務,管好用好財物。
6.負責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體制改革工作,包括學區(校)公用經費預算、執行管理工作,學校收費工作。
(九)體育股
1.全面貫徹落實《體育法》、《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等有關體育法律法規的宣傳。
2.指導全縣農村體育工作,管理縣業餘體校和學校體育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民眾體育運動和比賽。
3.協調組織全縣重大節日的體育比賽活動。
4.搞好局機關的協調配合工作。
(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方針、政策,參與並提出本縣各級各類學校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相關政策和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名額分配使用方案;
2.制定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的業務規範,收集掌握全縣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信息,並提供諮詢服務;
3.負責指導、監督、檢查縣內各級各類學校國家助學金髮放和國家資助政策落實情況;
4.負責中等職業學校資助工作;
5.負責普通高中學校家庭貧困學生資助工作;
6.負責學前教育少數民族幼兒各項補助費的審核與發放工作;
7.負責收集、整理、匯總戶籍為本縣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在校學生,辦理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認定、簽訂、初審、協調、催收、償還等工作;
8.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立貧困生資助工作檔案,及時收集和掌握各級各類學校貧困生有關信息;
9.多渠道籌措貧困生資助資金,組織和發動社會各界仁人志士、有關部門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提出資助經濟困難學生資金的分配使用方案;
10.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和其他學生資助工作。
(十一)語委辦
1.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及國家有關語言文字的法規、政策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
2.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地方法規、行政規章和實施辦法的草擬工作。
3.組織全縣相關行業開展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工作。
4.會同相關部門,管理和監督全縣範圍內社會用字的規範使用。
5.負責全縣國語推廣,國語水平培訓、測試工作,接受有關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方面的諮詢。
(十二)營養辦
1.成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方案領導組,明確工作職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負責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方案。
3.擬定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餐學生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4.擬定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餐經費管理細則。
5.指導和監督檢查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
6.配合相關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營養餐、供貨企業進行食品安全檢查。
7.開展學生營養改善狀況調查,統計分析營養餐的實施成效,為營養改善工作績效評估提供科學依據。
8.建立學生身體健康檔案,建立營養餐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十三)電教館
1.制定全縣現代教育技術教育的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指導和開展全縣現代教育技術工作。
2.加強農村中國小遠程教育的套用,培訓信息技術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和學科整合。
3.完善張家川縣教育信息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確保網站安全運行。
4.加強信息技術的理論研究,製作、引進各種優秀的教學軟體,指導廣大電教工作者和教師開發利用教學軟體。
5.開展電化教育設備技術服務工作,開展諮詢活動,為全縣各校維護、保養電教設備,保證學校電化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
(十四)教育資金管理中心
1.負責對全縣中國小校各項財務收支的預算、核算、結算、監督和管理。
2.負責各學校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收、繳管理工作。
3.負責各學校財政票據領用、發放、核銷工作。
4.負責各學校小官經費的統計報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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