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勝群(黑龍江省鶴崗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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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勝群,男,漢族,1961年12月生,黑龍江伊春人,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法律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任黑龍江省鶴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0年3月10日,據鶴崗市紀委監委訊息,張勝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勝群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61年12月
  • 出生地:黑龍江伊春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76.12—1980.12 伊春市翠巒綜合廠工人
1980.12—1983.01 大興安嶺地區林業消防大隊戰士
1983.01—1984.09 伊春市翠巒林業局工人
1984.09—1991.06 鶴崗市公安局辦公室科員
1991.06—1995.04 鶴崗市公安局裝備科副科長
1995.04—1998.05 鶴崗市公安局裝備科科長
1998.05—2000.02 鶴崗市公安局巡警大隊大隊長
2000.02—2006.02 鶴崗市公安局防暴支隊支隊長(副處級)(其間:2002.08—2004.12中央黨校法律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6.02—2008.02 鶴崗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
2008.02—2010.10 鶴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特警支隊支隊長
2010.10—2013.09 鶴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特警支隊支隊長、調研員
2013.09—2018.12 鶴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
2018.12—2019.02 鶴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調研員
2019.02—  鶴崗市公安局調研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10月22日,據鶴崗市紀委監委訊息,張勝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3月10日,據鶴崗市紀委監委訊息,經鶴崗市委批准,鶴崗市紀委監委對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勝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勝群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大額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民眾紀律,違規辦理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案件,為黑社會性質組織人員站台助威並提供幫助,充當“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火工品檢查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和索取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勝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規收受大額禮金,大搞權錢交易,執法犯法,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鶴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鶴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勝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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