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傑(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昭覺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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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傑,男,漢族,1976年5月生,雲南永善人,在職大學學歷。1997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昭覺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3年2月,張傑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傑
  • 國籍中國
  • 籍貫:雲南永善
  • 出生日期:1976年5月
人物履歷,所獲榮譽,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法院判刑,

人物履歷

1997年7月至2008年4月,先後在昭覺縣四開希望學校、縣殘聯、縣政府辦公室工作;
2008年4月至2019年3月,歷任昭覺縣政府辦公室綜合秘書科科長、辦公室副主任,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委辦公室主任;
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歷任昭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縣政府黨組成員;
2021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昭覺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授予“四川省脫貧攻堅先進個人”稱號。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11月,涼山州昭覺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張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2月,經查,張傑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規以贊助為名變相向企業攤派費用;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設備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傑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涼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法院判刑

2020年8月,湖北某專業汽車有限公司中標並實施昭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垃圾清理環衛採購項目。該項目實施期間,時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張傑要求項目負責人贊助10萬元,用於單位職工下鄉、加班補助和支付以單位名義購買菸酒、餐費等開支。該行為加重了企業負擔,損害了政府形象。張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張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3年5月,張傑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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