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弗朗西斯·萊特富特·李,1734年10月14日出生於
維吉尼亞自治領的
勞頓郡。他是托馬斯·李(Thomas Leee)的第四個兒子,最傑出的愛國者之一也是美國獨立的有力倡導者
理察·亨利·李的弟弟。
因父親去世,弗朗西斯並沒有享受到他父親給予他哥哥們的所有好處,他們被送到英國接受教育。他在家接受一位名叫克雷格(Craig)的家庭教師的教育。他的導師是一位蘇格蘭牧師,品行端正,是一位理論家,是一位正確的古典學者,他不僅使他的學生成為一名優秀的學者,而且使他對閱讀和精神的研究有了早期的鑑賞力,這在他這個年紀是不尋常的,尤其是李的家族擁有一切沉溺於時髦樂趣的手段。雖然許多有前途的年輕人都在沉溺於放縱,但年輕的李在他導師的影響和勸告下,獲得了大量有價值的知識,這為實踐而獲得榮譽的過程奠定了基礎,這標誌著他以後的人生生涯。
前期政治生涯
他父親留給他的大量財富,使他排除了尋求職業的必要性,同時獲得巨大支持。弗朗西斯與他的兄弟理察·亨利·李關係密切,並且含蓄地承認理察有著超凡的智慧和判斷力,因此他經常有機會聆聽他哥哥的雄辯和神諭性的長篇大論。
雖然他的哥哥回到維吉尼亞自治領議會,為其居住的
威斯特摩蘭縣(Westmoreland)工作,但弗朗西斯在勞頓郡擁有自己的財產,他為自己提供了候選人名額,代表該郡同胞參加議會。他在殖民地議會任職了十年。儘管他平時沉默寡言,但在《
印花稅法案》(Stamp Act.)頒布後,他表現出了對英國人的強烈抵制。
1769年,弗朗西斯·萊特富特·李與麗貝卡·泰洛(Rebecca Tayloe)結婚。婚後,李夫婦搬到了
里奇蒙,在勞頓郡議員任期結束後,在那裡被選為
維吉尼亞自治領的議員。
大陸會議時期
1775年,弗朗西斯·萊特富特·李被維吉尼亞州殖民地議會選舉為
大陸會議代表。在會議中,李經常坐在那裡默默無言,既不慌張,也不爭吵。不過,他的投票和私人談話給同伴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之後的1776年、1777年和1778年,三年時間裡,他定期連任同一職位;在1776年
第二屆大陸會議,他投了贊成票並簽署了《
獨立宣言》。他對美國獨立的未來毫無憂慮和擔憂:“親愛的朋友,讓我們為國家的利益盡凳煉我們所能,把這件事留給命運吧。”弗朗西斯·萊特富特·李並不是誇誇其談、喧鬧或咄咄逼人,而是一個“紳士”,一個堅定、堅定地支持《獨立宣言》的人。
無論是在維吉尼亞州議會,還是在大陸會議,他都沒有在公開辯論中求囑淚喇作為一名演說家而聲名顯赫。但他府姜樂被認為是州議會和大陸會議中一個實用成員。在大陸會議中,他是幾個重要委員會的成員;在全體委員會中經常擔任主席。他還是弗吉酷喇頌尼亞州那個值得紀念的委員會的一名成員,該委員會制定了《
邦聯條例》。李兄弟代表維吉尼亞州簽署了《邦聯條例》。
返回維吉尼亞
弗朗西斯·萊特富特·李於1779年從國會退休,他希望回到快樂和舒適的家中。然而,他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能享受退休生活。他被選為維吉尼亞州議會的議員。雖然不情願,但他還是入席並履行了自己的義務。他以正直、公正和熱愛祖國而聞名。然而,他並戀坑囑戒不滿足,不久就放棄了公職而享受退休生活。
李沒有孩子,所以退休後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讀書、種田和朋友陪伴的樂趣上。他偶然患上胸膜炎,1797年4月3日,63歲時死於胸膜炎。他的妻子也感染了病毒,在她丈夫去世的幾天內也去世了。
主要貢獻
參與大陸會議並簽署《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成為美國開國元勛。
個人生活
1769年,30多歲的弗朗西斯娶了16歲的麗貝卡·泰洛,她是約翰·泰洛二世(John Tayloe II)的八個女兒之一。約翰·泰洛二世一家住在艾莉山附近,他為這對新婚夫婦送上了一份1000英畝土地的結婚禮物。與麗貝卡的結合是一場愛的婚姻,當弗朗西斯在
威廉斯堡的女市民之家服務時,他們交換的信件透露整戰射了他們分處兩地時的苦楚。他很不情願地服役,櫃屑汗更願意和他的新婚妻子呆在一起,一起建造他們的家——喬治王朝風格的宅邸梅諾金。但隨著革命的臨近,弗朗西斯跟追隨維吉尼亞的愛國者們捨棄了很多。
弗朗西斯·萊特富特·李的哥哥理察·亨利·李,也是代表維吉尼亞的《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的簽署人,兩人是56個簽署《獨立宣言》的代表中唯一的兄弟。
返回維吉尼亞
弗朗西斯·萊特富特·李於1779年從國會退休,他希望回到快樂和舒適的家中。然而,他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能享受退休生活。他被選為維吉尼亞州議會的議員。雖然不情願,但他還是入席並履行了自己的義務。他以正直、公正和熱愛祖國而聞名。然而,他並不滿足,不久就放棄了公職而享受退休生活。
李沒有孩子,所以退休後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讀書、種田和朋友陪伴的樂趣上。他偶然患上胸膜炎,1797年4月3日,63歲時死於胸膜炎。他的妻子也感染了病毒,在她丈夫去世的幾天內也去世了。
主要貢獻
參與大陸會議並簽署《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成為美國開國元勛。
個人生活
1769年,30多歲的弗朗西斯娶了16歲的麗貝卡·泰洛,她是約翰·泰洛二世(John Tayloe II)的八個女兒之一。約翰·泰洛二世一家住在艾莉山附近,他為這對新婚夫婦送上了一份1000英畝土地的結婚禮物。與麗貝卡的結合是一場愛的婚姻,當弗朗西斯在
威廉斯堡的女市民之家服務時,他們交換的信件透露了他們分處兩地時的苦楚。他很不情願地服役,更願意和他的新婚妻子呆在一起,一起建造他們的家——喬治王朝風格的宅邸梅諾金。但隨著革命的臨近,弗朗西斯跟追隨維吉尼亞的愛國者們捨棄了很多。
弗朗西斯·萊特富特·李的哥哥理察·亨利·李,也是代表維吉尼亞的《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的簽署人,兩人是56個簽署《獨立宣言》的代表中唯一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