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縣黨委政法委員會

縣政法委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10人(行政編制9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編制1人);實有人數12 人,其中:在職人數11人,包括行政人員10人,參照公務員1人;離休人員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弋陽縣黨委政法委員會
  • 所屬地區:弋陽縣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部署,加強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研究政法工作和社會治安的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區委提出建議。對一定時期的政法、綜治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四)加強執法監督,檢查政法部門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研究制定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五)大力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緊密配合、督促、推動大要案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分歧的重大疑難案件。
(六)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七)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途,進一步加強新時期的政法工作。
(八)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措施,與組織部門共同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幹部。
(九)組織對政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十)承辦區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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