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縣鹽務局

弋陽縣鹽務局是縣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縣的鹽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隸屬於江西省上饒市鹽務局,接受鹽業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弋陽縣鹽務局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所在地區:弋陽縣
  • 郵政編碼:334400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領導介紹,附註,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和管理全縣鹽業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銷售等計畫指標;
4、履行政府授予的鹽業行政執法權,加強對鹽產品市場的法律監督;
5、查處本縣行政區域內私運、私銷、私購鹽產品等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業市場進行管理,辦理行政複議;
6、對全縣鹽產品實行專營,核發、管理鹽業許可證;
7、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綜合辦公室、鹽政股(稽查大隊)、經銷部等。

領導介紹

縣鹽務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張小紅。

附註

江西省鹽業集團宜春分公司弋陽縣鹽業公司是全縣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縣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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