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弋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52人,其中:縣行政編制51人,自收自支編制1人;實有人數156人,其中:在職人數52人,包括行政編制39人,公安局借用人員12人,自收自支1人;退休人員12人;臨時工7人,協警員83人,遺屬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弋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成立時間:1987年6月
主要職責
弋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交成立於1987年6月,是弋陽縣公安局的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負責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
2、負責機動車輛管理,給車輛辦理牌照、行駛證,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測、檢驗。
3、對車輛駕駛員進行管理,負責駕駛員培訓、考試和年審。
處理交通事故,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和懲處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者。
4、負責轄區路段的公路治安,嚴厲打擊車匪路霸。
5、承辦縣政府、縣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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