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重點公園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園林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總後營房部:
經各有關城市人民政府申報,所在省、自治區建設廳和直轄市人民政府、園林局審查推薦,按照《國家重點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建城[2006]67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批准北京頤和園等20個公園為第一批國家重點公園。
希望被批准的國家重點公園,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保護利用規劃,劃定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對具有獨特自然景觀或特殊歷史文化價值的人文景觀制定有效的保護措施,切實做好國家重點公園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附屬檔案:第一批國家重點公園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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