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國科學技術專門人才的成長,發展教育、科技事業,1979年2月至1980年2月,教育部和國務院科技幹部局聯合組織的學位小組,擬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草案)》。該條例經中央和地方有關部門的專家學者討論和197...
1981年5月20日,國務院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制定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的學術標準,中國學位制度從此建立,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自此有了長足發展。經過十八年的改革和發展,中國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取得了突出成績。一個具有相當規模、學科門類大體齊全、學位質量能夠得到保證、以高等學校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制度是國家有關學位的申請、授予與管理事項的法律制度,主要由1980年2月12日公布1981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暫行實施辦法予以規定。目的是促進科學專門人才的成長,促進各門學科學術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學事業的發展,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學位分學士、碩士和博士3級...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於1979年3月再次提出建立學位制度。1980年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沿革發展 從現代意義來看,學位作為授予個人的一種終身有效的稱號,是對其學術水平評價的一種尺度。對於一個國家而言,學位制度是與教育制度相...
第三條 學位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學術自由與學術規範相統一,促進創新發展,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第四條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的中國公民,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學習或者通過...
在鄧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開放方針指引下,教育部著手組織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1980年5月中央書記處在討論教育工作時指出,為了促使青年人自學上進,應該擬定一個辦法,規定凡是自學有成績,經過考試合格者,要發給證書,照樣使用。1981年,我國開始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下簡稱“自學考試”)。1988年,國務院頒布...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2014修訂)是國務院於2014年07月29日發布,自1988年03月0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1988年03月03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4),2014年07月29日發布。內容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完善高等...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為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完善高等教育體系,根據憲法第十九條“鼓勵自學成才”的規定,制定本條例,自1988年3月3日起執行。2014年7月9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改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相關規定,並於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
第二十二條 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和博士。公民通過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向學位授予單位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第二十三條 高等學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應當根據社會需要和自身辦學條件,承擔實施繼續教育的工作。第三章 高等學校的設立 第二十四條 設立高等學校,應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學位制度,開展學位授予活動,適用本法。第三條【基本原則】 實施學位制度、開展學位授予活動應當公平、公正、公開,遵循法定程式,尊重科學規律,堅持學術自由與學術規範相統一,保障學位質量,促進人才成長。第四條【學位授予單位】 依法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經批准成為...
(2)考籍 由省市考辦分別建立 5.本科試點是如何辦理畢業的?學生必須按照 專業考試計畫,全部通考課程、過程性考核、實踐環節考核及畢業考核均合格以上,經學校檢定合格,經省、市考辦審查合格者,本科層次需專科畢業或本科學習三年以上授予本科畢業證書。6.參加本科試點考試的在校生如何獲得 學位? 答:參加本科學歷...
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關於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核制度的決定”。1981年1月13日,國務院批轉下發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行辦法》,並決定在北京、上海、天津和遼寧省四省市試行。以後參加試點的省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開展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試點。1999年1月1日起實施的《...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指出,要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這個核心點。貫徹總書記指示,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必須進一步強化本科教育的基礎地位,完善制度設計,形成高水平的本科人才培養體系。新中國學士學位制度建立近40年來,較好地滿足了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需要,對本科教育質量提高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