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索賠期亦稱 “延展索賠期”,針對某種特殊需要而辦理的延長索賠的期限。根據我國的保險條款規定,索賠期限定為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如果2年內被保險人不能提供索賠單證,又沒有辦理展延索賠期手續,保險公司則作為 “自然消案”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長索賠期
- 別名:延展索賠期
延長索賠期亦稱 “延展索賠期”,針對某種特殊需要而辦理的延長索賠的期限。根據我國的保險條款規定,索賠期限定為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如果2年內被保險人不能提供索賠單證,又沒有辦理展延索賠期手續,保險公司則作為 “自然消案”處理。
延長索賠期亦稱 “延展索賠期”,針對某種特殊需要而辦理的延長索賠的期限。根據我國的保險條款規定,索賠期限定為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如果2年內被保險人不能提供索賠單證,又沒有辦理展延索賠期手續,保險公司則作為 “自然消案”...
期間仿佛一致。但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時效起算是以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而陸上運輸保險條款規定的時效起算是保險貨物全部“卸離”後起,因此這兩個期間的計算並不一致。況且,保險法規定的索賠時效還適用我國民法通則關於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
索賠有效期的約定應根據進VI商品的特點、運輸、檢驗檢疫條件等情況而定,一般商品為40天、60天、90天。針對數量較多,技術較複雜,檢測時間較長的商品,索賠有效期可適當延長,可訂為120天、160天、180天。明確索賠期限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索賠期開始計箅時間。根據國際貿易慣例,開始計算的時間分為裝貨日期、進口...
索賠期限,是指受損害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索賠的期限。按照法律和國際慣例,受損害方只能在一定的索賠期限內提出索賠,否則就喪失索賠權利。分類 索賠期限分為約定索賠期限和法定索賠期限兩種。①約定索賠期限是指買賣雙方在契約中明確規定的索賠期限;②法定索賠期限是指根據有關法律或國際公約受損害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
(3)索賠期限 索賠應在契約規定的索賠有效期內提出,過期無效。如果商檢工作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可向對方要求延長索賠期限。《公約》規定,買方行使索賠權的最長期限是自其實際收到貨物起不超過2年。我國則規定為4年。向輪船公司索賠期限為貨物到達目的港交貨後1年之內。但索賠一旦提出,就不再受索賠期限的限制。
1.進口商品規定有索賠期限,故檢驗工作必須在契約規定的索賠期限內進行。收、用貨部門向商檢機構申請報驗,應考慮商檢機構檢驗、出證的時間。如在檢驗中發現質量問題,並估計在索賠有效期內不能完成檢驗、鑑定的,收、用貨部門應及時與訂貨公司聯繫,對外辦理延長索賠期或保留索賠權。超過索賠期限而又未提供延長索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