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

1994年9月,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要求,延邊州地方稅務局正式組建。實行上級稅務機關和同級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稅務機關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
  • 地點:延邊市
  • 組織機構:稅務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是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在關地方稅收的具體措施。
二是承擔全州地方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是負責稅收理論和政策的綜合性調研;組織稅收宣傳和開展稅務諮詢工作;負責有關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是組織實施全州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五是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行為;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
六是編制全州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畫;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七是負責制定全州地稅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
八是負責全州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財務經費、內部審計監督及資產設施管理。
九是負責全州地稅系統幹部職工的業務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是承辦省地方稅務局、州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督查、督辦、信息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內部網站管理;負責延邊州局入口網站日常更新維護。
(二)法規處
負責全州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清理、政府各部門涉稅檔案的會簽會辦、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稅務行政審批工作;依法受理地方稅收的行政複議、行政處罰聽證、應訴和賠償工作;負責稅務訴訟案件應訴工作;開展法治稅務示範基地創建及系統普法教育、公職律師辦公室及協調系統法律顧問工作。
(三)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組織實施全州契稅、耕地占用稅、菸葉稅、文化事業建設費及涉外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管稅種的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指導相關稅種的征管業務;審核或審批有關稅收減免的事項;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工作中的有關事項。
(四)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及非企業單位所得稅的徵收管理體工作;負責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管稅種的具體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指導相關稅種的征管業務;審核有關稅收減免的事項;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工作中的有關事項。
(五)財產和行為稅管理處
負責組織實施財產和行為稅各稅種及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管稅種的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指導相關稅種的征管業務;審核有關稅收減免的事項;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工作中的有關事項。
(六)收入規劃核算處
負責編制全州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承辦稅收收入分析和預測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收入規劃和稅收會計、統計等相關工作;管理稅收收入數據;監督稅收票證使用、管理。
(七)納稅服務處
負責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及納稅服務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組織指導全州地稅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及納稅人信用等級評定工作;負責規範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納稅服務行為;負責本級入口網站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全州地稅系統各級辦稅服務中心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和辦稅公開工作;處理納稅服務的投訴舉報工作。
(八)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負責地方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征管改革、制定綜合性的稅收征管辦法;擬訂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源監控和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開展納稅評估;負責征管質量考核、稅務登記、納稅申報、違章處理、滯納金、稅收資料、稅收檔案的管理;負責各稅種征管辦法的審核工作;負責代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
(九)財務管理處
負責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和辦法,並結合全州實際,建立和完善全州地稅系統各項財務工作制度、辦法;負責全系統部門預算的編制、下達和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財務狀況分析,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負責全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的計畫編制、立項審批、資金安排,工程決算審計,以及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部門決算的匯總,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系統經費月報表、預算執行分析、財政供養人員信息、部門預算報表、部門決算報表、預算編制報表等各類數據的統計匯總和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州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財政、審計部門稅收財務檢查工作的銜接和相關問題整改落實;負責組織全州地稅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基本建設工程決算審計、大宗物品採購審計;負責全州地稅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十一)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管理所轄縣(市)地稅局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幹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州地方稅務系統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州局調入、調出、退休人員住房公積金、醫保的開、撤戶及計算。
(十二)基層工作處
擬訂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基層稅務所(分局)思想作風建設、管理制度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制定系統服裝管理辦法;負責服裝調配和發放管理;負責制定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市、區)局、州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副科級以上幹部的組織調訓;負責縣(市、區)局稅務所(分局、科)長的崗位培訓(更新知識);負責系統業務骨幹培訓、師資培訓和其他培訓;負責指導基層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系統教育考核評估;負責組織系統培訓項目策劃、開發與管理;負責系統培訓教材建設工作;負責對系統施教機構的規劃、建設、教學、科研進行指導和管理;負責系統教育培訓經費預算、使用和管理。負責協調施教機構。
(十三)監察室
負責全州地方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系統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監督檢查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系統執紀辦案的組織協調及對違紀幹部的查處;負責系統軟環境和政行風建設工作;負責接待、受理反映幹部違紀的來信來訪及舉報等工作。
(十四)績效辦
負責全州地稅系統績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過程管理、績效考評工作;形成年度績效考評結果,提出結果運用建議;開展績效指標檢查;負責績效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稅收風險管理處
負責制定全州稅收風險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組織建設風險指標及模型;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和任務推送;負責指導第三方涉稅信息採集、裝載、維護等方面工作;負責數據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風險管理、第三方涉稅信息採集和數據質量管理工作的過程監控和績效評價。
(十六)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七)國際稅收研究會
負責國際稅收理論研究。
(十八)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為機關政務、行政、生活等方面的服務,為保障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各項勞務和技術服務。負責全局房產、基建、食堂、車輛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九)電稅中心
負責稅務信息化管理方面總體規劃的設計及組織實施;負責計算機套用方面的各項制度的制訂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信息化工作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及計畫執行情況的考核;負責計算機廣域網的建設及相關維護運行等管理工作;負責軟體及計算機相關技術推廣套用中的培訓、指導等工作;其他相關的各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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