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縣信訪局,屬於政府機構,代表縣委、縣政府及其領導人按照信訪法規,受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接受民眾監督,維護來信來訪人的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局長:曹榮旺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 代表縣委、縣政府及其領導人按照信訪法規,受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接受民眾監督,維護來信來訪人的合法權益。
(二)承辦上級領導機關、本級領導機關及其負責人轉辦、交辦的信訪案件,並按時上報處理結果。
(三)向有關機關轉辦、交辦信訪案件,檢查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督促落實處理結果,對已辦結的信訪案件,發現事實不清或處理不當的,責成承辦單位限期糾正。
(四)調查處理重大信訪案件,調閱有關材料。
(五)對需要聯合調查、協調處理的信訪事項,組織聯合調查,協調處理並提出處理意見。
(六) 向信訪人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有關諮詢服務。
(七)綜合、分析、研究信訪情況,反映民眾的意見、建議,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八)檢查、指導下級機關的信訪工作。
(九)對因信訪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負責人,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承辦上級領導機關、本級領導機關及其負責人轉辦、交辦的信訪案件,並按時上報處理結果。
(三)向有關機關轉辦、交辦信訪案件,檢查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督促落實處理結果,對已辦結的信訪案件,發現事實不清或處理不當的,責成承辦單位限期糾正。
(四)調查處理重大信訪案件,調閱有關材料。
(五)對需要聯合調查、協調處理的信訪事項,組織聯合調查,協調處理並提出處理意見。
(六) 向信訪人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有關諮詢服務。
(七)綜合、分析、研究信訪情況,反映民眾的意見、建議,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八)檢查、指導下級機關的信訪工作。
(九)對因信訪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負責人,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行政管理、後勤保障、會議組織、來往接待、文秘處理、調查研究、數據匯總;起草信訪信息和工作動態,日常公文和綜合材料;培訓信訪幹部;督促檢查全縣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情況。
(二) 接訪股
負責到縣委、縣政府機關上訪的人民民眾的接待工作,搞好法律和政策諮詢服務;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提供來訪信息分析;做好重訪率的控制、集體上訪的控制和上訪老戶的穩定工作;負責上級機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及自立案件的交辦工作;完成要結果案件的按時上報工作。
(三)辦信股
負責人民民眾來信及上級轉來信件的處理和來信動態分析;負責重要信件呈送領導閱批及辦理;搞好人民民眾建議的徵集和處理;做好重信率的控制和重信大戶的穩定工作。總結交流信訪案件的辦理經驗,完成要結果案件的按時上報工作。
(四)辦案股
負責催辦查辦上級機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及自立案件,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五)縣長公開電話辦公室
負責辦理民眾通過縣長公開電話反映問題的轉送辦理、立案交辦及協調,並負責受理網上信訪案件的轉辦、交辦以及審查上報工作。
負責行政管理、後勤保障、會議組織、來往接待、文秘處理、調查研究、數據匯總;起草信訪信息和工作動態,日常公文和綜合材料;培訓信訪幹部;督促檢查全縣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情況。
(二) 接訪股
負責到縣委、縣政府機關上訪的人民民眾的接待工作,搞好法律和政策諮詢服務;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提供來訪信息分析;做好重訪率的控制、集體上訪的控制和上訪老戶的穩定工作;負責上級機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及自立案件的交辦工作;完成要結果案件的按時上報工作。
(三)辦信股
負責人民民眾來信及上級轉來信件的處理和來信動態分析;負責重要信件呈送領導閱批及辦理;搞好人民民眾建議的徵集和處理;做好重信率的控制和重信大戶的穩定工作。總結交流信訪案件的辦理經驗,完成要結果案件的按時上報工作。
(四)辦案股
負責催辦查辦上級機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及自立案件,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五)縣長公開電話辦公室
負責辦理民眾通過縣長公開電話反映問題的轉送辦理、立案交辦及協調,並負責受理網上信訪案件的轉辦、交辦以及審查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