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區地方稅務局

延平區地方稅務局

延平區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隸屬於福建省南平市下轄的一個地方稅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平區地方稅務局
  • 外文名:Yanping District Local Taxation Bureau
  • 建立時間:1994年9月
  • 下轄:9個稅務分局,機關設6個科室
  • 所屬地區:福建省 南平市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延平區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下轄9個稅務分局(所),機關設6個科室,現有幹部職工80人,其中黨員60人,團員2 人,大專以上學歷78人。擔負著8451戶納稅戶的地方稅收管征工作。自成立以來,延平區局始終緊緊圍繞稅收收入這箇中心和“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按照“帶好隊,收好稅,造環境,上台階”的總體要求,以與時俱進的精神,努力開拓進取,適應新形勢,創造新業績,圓滿完成上級局和延平區委、區政府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稅收收入從2002年的5300萬元遞增至2006年的13698萬元,並連續五年獲延平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考評工作第一名,連續六年被區委、區政府評為機關效能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獲省五一勞動獎狀。
十年創業,展示著延平地稅奮鬥的足跡和輝煌的成就,展示著新時期地稅員工勇於拼搏,樂於奉獻的精神風貌,也將激勵全體幹部職工再接再厲、團結拼搏、開拓進取、再創輝煌。

主要職責

一、延平區地稅局是主管延平區地方稅收工作的國家機關,其職能主要是通過執行稅收法規政策保障國家和地方的財政收入,實現國家巨觀調控,服務於國家主要是地方的經濟建設。其主要職責是:
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和部門以及省政府和省地方稅務局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三、組織本區地方稅收收入,負責省、市人民政府委託代征的有關費、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配合國家稅務局共同監督、檢查本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四、調查了解納稅戶的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促進經濟發展,不斷充裕稅源。
五、責本區地方稅收計畫、統計報表的匯總、統計與上報工作。
六、完成上級稅務機關交辦的各項事務,定期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
七、 延平區地稅局負責徵收管理的稅費收入包括:1、營業稅;2、個人所得稅;3、地方企業所得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5、房產稅;6、車船使用稅;7、城鎮土地使用稅;8、土地增值稅9、資源稅;10、印花稅;11、屠宰稅;12、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13、按地方營業稅附征的教育費附加。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參與政務,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
二、負責區局地稅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的組織安排工作;
三、督促檢查會議、檔案和領導批示、指示的落實情況;
四、負責機關科(室)協調和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
五、負責地稅工作調研,為領導決策服務;
六、組織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區政協委員會提案;
七、負責信息編輯報送、新聞報導、稅收宣傳工作和組織稅務報刊雜誌征訂工作;
八、負責檔案收發和運轉,管理文書檔案;
九、接待民眾來信來訪;
十、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產、經費管理、車輛裝備、接待以及其他行政事務,負責辦公摟、宿舍樓公共部分的修繕;
十二、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監察科
一、部署、檢查、指導全局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文明創建工作;監督檢查本機關及所屬地稅機關和地稅工作人員遵守黨規國法政紀和執行財政、稅收政策、制度、規定的情況,審理違法亂紀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
二、負責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的管理上報工作;
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幹部考核、任免、調配、選拔工作;負責全局國家公務員和工人考核、錄用、獎懲、辭職、辭退上報工作;
四、負責做好乾部人事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傳遞歸檔等工作,並做好保密工作;
五、制定幹部培訓、成人教育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六、負責人員工資基金的管理、上報,辦理全局人員工資變動工作;
七、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落實好離退休幹部待遇;
八、受理接待有關檢舉揭發地稅工作人員違反黨紀國法政紀等案件的人民來信來訪;
九、根據有關規定,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負責監督檢查全區地稅機關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
十、對稅務工作人員進行遵守社會主義法制,維護財政稅收紀律,忠於職守、廉潔奉公、秉公執法的教育工作,表揚好人好事;
十一、督促開展反腐敗鬥爭和廉政勤政建設。受理因堅持原則,敢於揭發檢查地稅機關稅務工作人員違法亂紀行為遭受打擊報復的案件;
十二、認真組織開展行風建設,狠抓建章立制,行風評議,督導檢查等工作;
十三、負責全局的考勤工作;
十四、接受並執行上級人教、紀檢監察部門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認真完成局黨組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效能辦
一、負責抓好全局效能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效能建設工作的有關檔案和工作計畫,抓好效能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負責組織協調各效能建設成員單位的工作,認真開展檢查督導,及時通報各單位效能建設有關情況,做好上傳下達;
三、認真組織全局性效能建設績效考9評,督促各效能建設成員單位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績效考評工作;
四、抓好效能建設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五、做好與當地政府部門效能辦的協調工作;
六、督促、檢查、指導各部門單位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七、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財信息科
一、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收入計畫,開展經濟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掌握稅源變化情況。統計、分析、報告計畫執行情況;
二、貫徹實施稅收會計工作制度和國庫條例及實施細則,嚴密核算和如實地反映稅款徵收情況;整理、彙編、積累、提供有關稅收統計資料;
三、遵守國家財經紀律,組織編制和管理全局經費預算決算,負責全局財務收支和財產、設備購置、報廢的審核,組織實施系統內部審計和固定資產專項檢查工作;
四、負責地稅系統服裝、車輛裝備的計畫分配和管理;
五、負責稅收票證的領發和檢查工作;
六、負責區局計算機技術套用於稅收管理各個環節的指導檢查與管理工作;
七、負責制訂全區地稅系統計算機套用管理工作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
八、負責制定全區地稅系統計算機硬體和軟體系統計畫資金安排方案、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硬體系統的選型、購置、配備與維修,軟體系統的開發及推廣套用、選購配置與維護,辦公自動化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軟體系統購置、使用及管理;
九、負責規劃、建立、管理和維護全區地稅系統計算機系統網路通信;規劃、組織和實施全區地稅系統稅收電子化工程建設;
十、負責組織計算機硬體和軟體系統的專項業務技術培訓。配合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全區地方稅務系統人員計算機基礎知識普及培訓教育;
十一、負責全區征管信息系統軟體的系統管理維護工作、計算機專用易耗品的選購、配發,保證系統正常運作;
十二、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征管法規科
一、組織貫徹實施《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有關稅收征管辦法、制度、規定等;
二、負責區局與有關單位聯合制定下發的對納稅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包括批覆、補充或解釋性檔案)的審核會簽工作;負責會同有關科室審核、協調有關部門轉來的法規檔案、規章草案中涉及稅收方面的條款;
三、負責協調解決征管工作中的爭議問題;調查研究稅收征管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制定、完善徵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管理區局地稅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工作,制定、完善、推行納稅申報的各項制度、辦法;負責協調好與其它直屬局的關係;
五、負責組織開展清理欠稅、費的工作,加強漏征漏管戶和欠稅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區局地稅系統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制定、完善辦稅員的管理辦法;
七、負責擬定解釋稅務行政執法責任、稅收執法檢查、稅收執法過錯追究、重大案件審理等稅收業務規章制度;負責稅務司法方面的鑑定、解釋工作,對外出具稅收法律意見書;
八、負責辦理區局稅務聽證、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制定行政處罰工作制度和稅收法規業務培訓工作;
九、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區局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
十、負責區局發票管理使用、稅收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和組織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行業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區局稅收徵收管理質量的考核管理工作;
十二、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政科
一、負責各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
二、制定單項稅種的徵收管理辦法,強化單項稅種徵收工作;
三、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負責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和解釋工作;
四、按照稅收管理體制,負責做好政策性減免稅審核審批工作,做好企業虧損彌補及企業所得稅稅基管理項目的有關審核審批工作;
五、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完善稅收政策法規提供決策依據,制定、完善征管措施;
六、負責組織開展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
七、搞好匯總、編制有關統計報表上報工作,及時報送工作總結;
八、搞好掛點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費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
二、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
三、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
四、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
五、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
六、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
七、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
八、負責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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