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縣農業局是延川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川縣農業局
- 上級單位:延川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農業產業政策、農村經濟發展政策及實施辦法,推進農業依法行政;編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涉農財稅、價格、金融保險的政策制定和實施。
(2)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工作。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參與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3)指導全縣糧食、果品、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的生產和行銷,組織落實農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項目規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4)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農業產業經營、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主要農產品流通與出口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認定和監測,指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與發展;參加“菜藍子”工程建設工作。
(5)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審核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6)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工作。依法開展對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7)負責組織、監督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執行植物防疫、檢疫的法律法規,指導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監督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及時報告和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8)承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檢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9)負責農業和農村信息管理工作。擬訂農業和農村信息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的統計和發布責任,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工作。
(10)擬訂全縣農業科研、農技推廣規劃、計畫和政策,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11)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農村實用人才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認證和從業資格管理。
(12)組織全縣農業區域規劃和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農業生態建設規劃,發展節水農業,指導農業生物產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
(13)承辦縣政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農業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開發農產品國際市場,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14)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