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森林公安局

延安市森林公安局是以負責全市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為主要職責的政府機構。

延安市森林公安局成立於1999年12月,內設綜合科、防火科、治安法制科和刑警大隊。下設黃龍山、橋山、橋北、勞山4個市直分局、13個縣區分局和30個森林公安派出所。
職責:
市森林公安局是主管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的專門機構,與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受市公安局、林業局及省森林公安局共同領導,既是全市森林公安隊伍的領導和指揮機關,又是一線實戰單位。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分析研究全市林區社會治安狀況,部署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2.負責全市範圍內的森林刑事案件的偵查預審、林區治安管理及國家林業局授權代行的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工作;
3.負責林區治安案件和林政案件的複議工作;
4.負責全市森林公安機關的基礎業務建設、公安科技建設以及公安裝備和後勤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6.負責全市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7.負責承辦市公安局、林業局和省森林公安局交辦的有關工作事項;
8.行使法律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