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建築工程材料試驗及檢測管理規定》是延安市制定的管理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建築工程材料試驗及檢測管理規定
- 制定單位:延安市
規定全文
一、施工現場原材料、半成品抽樣應遵循以下規定:
1、水泥: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批號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每200T、散裝每500T為一驗收批;一次進場不足200T(500 T) 按實際進場數量為一驗收批,每批抽樣檢驗不少於一次,做安定性及強度檢驗。
2、鋼材:按進場的批次,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規格的鋼筋。每60T為一驗收批,一次進場不足60T,按實際進場數量為一驗收批,每批抽樣不少於一次,做力學性能試驗。
對一、二級抗震等級的框架結構,應增加超強比和屈強比實測數據。
3、磚:按進場批次,每一生產廠家每一規格按燒結磚15萬塊,多孔磚5萬塊,灰砂磚、粉煤灰磚10萬塊為一驗收批,每批抽樣一次,做強度試驗。
4、砂、石:同規格、同產地以每400m3為一驗收批,進行顆粒級配、壓碎指標、含泥量等試驗
5、鋼筋焊接:建築工程用的鋼筋進行各類焊接接頭,都必須按規定進行焊件機械性能試驗。
⑴閃光對焊接頭:在同一班內,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個同牌號、同直徑接頭,作為一批。同一台班焊接接頭數量較少時,可在一周內累計計算,累計不足300個接頭時,按實際數量為一驗收批。每批應切取6個試件,3個拉伸試驗,三個彎曲試驗。
⑵鋼筋電弧焊接頭:以300個同牌號鋼筋,同型式接頭為一驗收批,不足300個以實際數量為一驗收批。切取三個接頭做拉伸試驗。
⑶電渣壓力焊接頭:每兩個樓層以300個同牌號鋼筋接頭為一驗收批,不足300個以實際數量計,切取三個試件做拉伸試驗。
⑷埋弧壓力焊: 以300件同類型接頭為一批,一周內連續焊接時,可累計計算,不足300以300計,切取三個試件作拉伸試驗。
6、鋼筋機械連線:鋼筋連線工程開始前及施工過程中,應對每批進場鋼筋進行接頭工藝檢驗,工藝檢驗應符合《鋼筋機械連線通用技術規程》JGJ107-2003要求。
接頭現場檢驗以同一施工條件,同一批材料中同等級、同型式、同規格接頭,每500個為一驗收批,不足500個以實際數量計,切取三個試件做強度試驗。
7、防水材料:防水工程所用材料必須按規範現場抽樣進行外觀檢查及物理性能試驗。
⑴防水卷材以同規格為一驗收批,每批抽樣不少於一次做物理性能檢驗。
⑵無機防水塗料以10T為一驗收批,不足10T按10T計,每批抽樣不少於一次,做物理性能試驗。
⑶有機防水塗料以5T為一驗收批,不足5T按5T計,每批抽樣不少於一次,做物理性能試驗。
8、預製樓板:每單位工程不得少於三次,且必須為承載力檢驗。
二、砂漿、混凝土試塊留置應遵循以下規定:
混凝土、砂漿試塊在混凝土開盤前由施工單位制定留置計畫,監理單位審批。
1、混凝土試塊留置:
(1)標養試塊:
地基基礎工程:混凝土井樁按台班留置,每一根樁留置(大於50M3樁,每50M3留置)不得少於一組試塊;承台,筏板等按施工段每段留置不得少於一組試塊做強度試驗。
主體工程:每一層樓,每一施工段,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水平和垂直構件至少留一組試塊做強度試驗。
其它:樓板灌縫混凝土,每單位工程留置不得少於兩組試塊;樓地面墊層每三層留置不得少於一組試塊做強度試驗。
(2)抗滲試塊:抗滲混凝土除按前款要求做強度試驗外,每連續澆築500M3米應留置一組抗滲試件(一組為6個抗滲試件),且每項工程不少於兩組。
(3)同條件養護試塊:
主體工程: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少於一次,每次取樣留置不少於一組同條件試塊做強度試驗。
特殊結構工程:留置的數量應根據混凝土工程量和結構重要性由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共同確定,不宜少於10組且不得少於3組。
拆模用同條件試塊:留置的數量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由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共同確定。
同條件試塊養護齡期取平均溫度逐日累計達到600oC.d時所對應的齡期,0oC以下的齡期不計入;等效養護齡期不能小於14d也不宜大於60d。
2、砂漿試塊留置:
⑴磚混、框架結構:每一樓層、每一施工段為一驗收批,每批留置不少於一組砂漿試塊,做抗壓強度試驗。
⑵剪力牆結構:以每一台班為一驗收批,留置不少於一組砂漿試塊,做抗壓強度試驗。
三、結構及功能性檢測應遵守以下規定:
1、人工地基檢測:所有人工地基必須做人工地基檢測。
2、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混凝土結構工程必須做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
3、後置埋件拉撥試驗:後植牆體拉結筋;飾面板、幕牆等安裝用後置埋件必須做拉撥試驗。
4、沉降觀測:14層及14層以上建築必須由有相應資質單位做沉降觀測。
5、三性試驗:建築外牆金屬窗、塑膠窗必須做三性(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雨水滲漏性能)試驗。
6、室內環境檢測: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做室內環境檢測。
7、智慧型檢測:包括智慧型分部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做相應系統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