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現將延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開。報告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2年我局網站依託一級欄目警務資訊、政務公開及公共服務等公開欄目,共上傳政務公開信息210多條信息。市民可以通過政務服務欄目(網際網路+公安政務服務)和網上辦事欄目直接在網上辦理戶籍、出入境、車輛等多種相關業務。我局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數量共415項,可全程線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數量是28項,今年我局共受理123080件相關業務,極大的方便了民眾各項業務的辦理。市長信箱、局長信箱、政務服務熱線等渠道共收到網民留言185條,全部都及時反饋回復未出現超期或未回復現象,全部達到“件件有回聲”的要求,回復率達100%。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今年我局共受理3件依申請公開信息,都已及時回復,未出現逾期現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嚴格按照我局的政務網站信息發布管理工作制度來管理網站信息。政務公開的信息來源必須明確,信息內容必須準確,網站各欄目負責部門,及時準確的更新和維護所負責欄目的內容,全面向社會公開我局的政務信息。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信息員發布信息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網路信息公開和保密的有關規定,審批上網信息,未經審批,一律不準發布到網上。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延安市公安局信息公開平台通過延安市公安局入口網站、延安公安(政務微博)、聖地警苑(政務微信)等方式進行公開,其中:2022市公安局入口網站公開發布信息210條,微博發布信息435條,政務微信發布信息687條。
(五)監督保障機制
2022年,為確保全市公安系統政務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市公安局專門成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電子政務科承擔政務公開相關業務,負責市公安局信息公開的推進、指導、協調及監督工作,要求信息公開責任科室、單位對已公開發布的信息加強監控,發現錯漏之處,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及時進行更正或清理。落實專人具體負責,確保了我局政務網站及時更新和維護,網站未出現嚴重問題。今年配合市電子政務辦完成了全市集約化網站的相關工作,並參加了由市政府組織的線上政務公開培訓班, 有效的提高了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各項業務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0
0
2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384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5.316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
公益組織
法律
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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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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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總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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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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