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延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外文名:Yanji City Administr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Bureau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負責起草城市管理相關規章,制定市政基礎設施運行、園林綠化、城市照明、市容環衛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掌握、分析城市管理情況,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二)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城市綜合管理工作。對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工作。
(三)負責市容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竣工後使用的環衛設施;監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等行為。
(四)承擔物業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配合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對全市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進行審核、報批工作;規範物業服務企業行為,培訓物業管理人員;參與新老住宅區開發整治方案的規劃論證及住宅區竣工後的綜合驗收工作;指導監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
(五)負責城區內市政公用設施竣工後運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的占用、移除、挖掘、改建等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占用城市道路設定的場外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區綠化工程驗收合格後的綠地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綠化樹木植保工作;組織實施公共綠地的養護工作和評效工作。負責城區內綠地的占用、樹木移除的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城區內廣場的管理和維護。
(七)負責市行政區域內停放車輛及停車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共停車泊位的設定及收費停車場(含個人)的備案及日常監管工作。
(八)行使對市、鎮規劃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進行建設及未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驗線擅自開工建設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九)行使對未經批准拆改住宅結構,改變沿城市道路的房屋外立面,下挖地下室等違法、違章行為的監督管理。
(十)承擔城市清運冰雪指揮部辦公室職責。組織實施並制定城市清除冰雪的範圍、標準、時限及清除冰雪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承擔城市管理委員會監督指揮中心工作。對城市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的工作進行協調、指揮、監督和考核。
(十二)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所產生的信訪接待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金時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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