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靈縣能源局
- 外文名:Guangling Energ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韓濟生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縣能源發展戰略、政策和發展規劃。
(二)負責全縣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三)按省、市、縣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負責審批、核准、審核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負責組織項目竣工驗收。
(四)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監測全縣能源發展狀況,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實施。
(五)牽頭組織全縣節能降耗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畫、預期建議目標並組織實施。承擔能源行業節能降耗和清潔生產。制定全縣年度能源消費總量建議控制目標,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牽頭組織全縣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監察工作。負責全縣能源領域節能降耗監察工作。
(六)協調落實推進電力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電力運行管理。負責供電營業區的劃分、變更和《供電營業許可證》申請資料的審核上報工作。
(七)負責石油、天然氣等管道建設和保護。
(八)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九)負責能源領域科技進步、裝備和節能技術改造等相關工作,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能源局要圍繞山西建設全國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示範區和打造全國能源革命排頭兵戰略,以及市委能源發展戰略,轉變能源管理和服務職能,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制定能源領域的相關規劃、技術標準和規模管理,提出全縣能源發展規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
(1)縣能源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是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能源規劃的協調銜接。
(2)縣能源局擬訂的能源發展戰略、重大規劃、產業政策和提出的能源體制改革建議,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與縣能源局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
(3)縣能源局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能源投資項目,其中重大項目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後,按程式上報核准。
(4)能源的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由縣能源局匯總提出安排建議,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後,按程式上報。
2、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局)的職責分工
(1)縣能源局擬訂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規劃,提出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收儲、動用建議,經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按程式組織實施。
(2)縣糧食局負責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按照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實施。
3、與有關部門節能降耗職責的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縣能源局負責全縣節能降耗工作。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全縣污染減排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建築節能工作和城鎮生活減排有關工作。縣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交通運輸節能工作,縣能源局具體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意識形態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文秘、黨務、會務、財務、檔案、機要、印鑑、接待、保密、信訪、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二)能源和信息監測股
負責能源行業管理。指導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組織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能源行業標準。承擔能源發展改革相關工作。統籌推進能源領域信息化工作,牽頭負責能源領域綜合統計工作。監測全縣能源運行情況,分析能源運行動態,協調能源運行中重大問題。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
(三)節能和科技裝備股
牽頭組織全縣節能降耗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和預期建議目標並推動實施。承擔全縣能源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擬訂能源領域節能的相關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全縣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監察工作,負責能源領域節能降耗的監察工作。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負責能源領域科技進步、裝備和節能技術改造等相關工作,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四)稽查監督和行政審批股
牽頭負責能源領域行政審批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管。牽頭組織能源領域(煤礦安全除外)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能源(煤礦安全除外)產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狀態下能源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協調。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行政編制
廣靈縣能源局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廣靈縣能源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廣靈縣能源局局長:韓濟生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廣靈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