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靈縣審計局

廣靈縣審計局

廣靈縣審計局,根據《中共廣靈縣委、廣靈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靈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廣字〔2019〕4號),廣靈縣審計局是縣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靈縣審計局
  • 外文名:Guangling County Audi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廣靈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廣靈縣審計局,接受廣靈縣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審計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處理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研究提出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審計工作戰略、規劃、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縣委和縣委審計委員會決策布署,研究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縣審計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向縣人民政府和大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委和縣人民政府機關各部門(含下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投資和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上級審計部門授權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政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機關黨組和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支部“三基建設”、會議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提出審計年度項目計畫,檢查審計項目執行情況;彙編統計報表,審計業務審理,承擔宣傳和機關文電處理、信息、保密、信訪、檔案管理、行政後勤、電子數據、財務、人事勞資、教育培訓、退休人員、安全保衛、內部審計等事務。
(二)財政行政事業審計股。組織審計國家及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組織縣屬黨政各部門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及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審計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三)投資金融和企業審計股。組織審計縣投資、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組織審計縣國有企業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審計全縣境內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對利用外資開展的項目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農業農村資源環保審計股。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

行政編制

廣靈縣審計局行政編制7名(含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編制)。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中1名兼任總審計師)。
廣靈縣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廣靈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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