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章程

廣西大學章程

《廣西大學章程》分為序言,總則,舉辦者與學校,組織機構與治理結構,教職工、學生、校友,學校與社會,經費、資產和後勤保障,學校標識,附則等9章78條,共9716字。

基本介紹

2014年3月,廣西大學正式啟動大學章程制定工作,成立了《廣西大學章程》制定工作領導小組,並於2014年5月形成章程草案。學校先後聽取了校內外專家、各機關處室、師生員工、民主黨派人士、離退休教職工、校友等各界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對章程草案進行反覆修改完善,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校長辦公會審議和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後報自治區教育廳核准。
《廣西大學章程》內容全面覆蓋了教育法和《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規定高校需要明確的事項。章程彰顯了我校辦學歷史和文化內涵,反映了學校辦學特色,體現了學校改革創新的成功經驗與制度成果,著重完善了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的體制機制,保障了學術權力和民主權利的發揮,明確了學校與舉辦者及社會的關係,維護了師生的合法權益,將成為我校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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