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

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是由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指導成立的,利用學校的優勢資源來擴充學生的知識面,加強各個學科之間的交流與互助,提供文、理、工科知識面互補的平台,進一步促進學校良好學風的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
  • 屬性:協會
  • 地區:廣西
  • 指導思想:三人行,必有我師
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簡介,協會名稱:,協會性質,協會宗旨:,協會指導思想,協會成員,協會歸屬,協會工作地點,協會常規活動,指導單位,協會發起人(兼第一屆幹事),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學會會約,會員的權利:,會員的義務:,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會章程,總則,織體系,附則,獎懲制度,本協會機構:,會長,副會長,秘書部:,組織部:,財務部,外聯部:,實踐部:,

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簡介

展望21世紀是一個科技與經濟飛速發展的社會,目前的資訊時代極其需求“前瞻性”、“複合型”人才。我們要想在著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我們必須在學習本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還要拓展其他學科領域的知識。目前我國多數大學實行2+2”的寬口徑專業教育培養模式,就是為了增加同學們的知識面,提高綜合素質。在大學時代,大學生除了學習本專業知識外,對其它專業了解不多。為了讓同學們能更好的了解其它學科知識,活躍校園學術氛圍,營造學術爭鳴環境,加強學生的自身建設,讓同學們能獲取本學科外的更多知識,促進各學科之間的交流合作我們提出成立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學術顧問為各學科的資深教授,

協會名稱:

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

協會性質

利用我校的優勢資源來擴充學生的知識面,加強各個學科之間的交流與互助,提供文、理、工科知識面互補的平台,進一步促進我校良好學風的建設。

協會宗旨:

活躍校園學術氛圍,營造學術爭鳴環境,促進各學科之間的交流合作。

協會指導思想

三人行,必有我師

協會成員

限定於廣西大學在校大學生(包括留學生)

協會歸屬

隸屬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協會工作地點

待定(向學校申請)

協會常規活動

1) 每學期邀請資深教授專家進行不少於兩場學科講座。
2) 定期邀請不同學科資深教授與會員面對面。
3) 組織學科交流活動,如“名師講壇”。
4) 舉辦學科知識競賽,論文徵文比賽,辯論賽等。
5) 組織觀看《世紀大講壇》《百家講壇》《名人面對面》等學術視頻。
6) 與校內外其他社團聯誼,交流,共同舉辦活動。

指導單位

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

協會發起人(兼第一屆幹事)

王 宇:(會長)
胡 武:(副會長)
許藝昌:(副會長)
潘復澤:(副會長)
李 航:(實踐部部長)
宋懿恆:(外聯部部長)
秦冬梅:(秘書長)
梁瀟文:(宣傳部部長)

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學會會約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本協會將嚴格依照廣西大學關於社團活動的有關規定進行開展工作。
2.本協會的活動要求思想健康、積極向上,實事求是,勇於對各學科問題進行觀察、討論、分析,從而激發廣大同學的熱情。
3、加入本會以自願為原則, 4、本會為非贏利性公益組織,不以名譽為前提, 5、本會將不定期舉行各種活動,望接到通知的會員在不影響學習情況下,積極參加; 6、會員可隨時申請退會
7、所有會員未經組織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公開本會信息; 8、會員最好推薦非會員入會,但不做強制要求;
9、會員有權對本條約提出修改意見,若合理則被採納;

會員的權利:

一﹑享有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二﹑有權利對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享有批評和實行監督協會活動情況的權利。
四﹑可免費獲取協會的各項有關資料信息。
五﹑有被提升為協會幹部的權利。
六﹑有退出本協會的權利。

會員的義務:

一﹑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會章程。
二﹑會員必須自覺維護協會的聲譽。
三﹑會員必須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四﹑向其他人或社團組織介紹本協會,向本協會推薦入會成員。
五﹑為本協會的發展出謀獻策。

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會章程

總則

第一條: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會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弘揚愛國主義精神。
第二條: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是在廣西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領導下的學生社團,在材料學院的指導和幫助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協會以培養學生的活躍校園學術氛圍,營造學術爭鳴環境,促進各學科之間的交流合作。
第四條:協會通過開展各項學術調研活動,提高學生對學術研究的興趣,活躍校園學術調研氣氛,為全校學生尤其是本協會的會員提供真誠服務。
第五條:協會在現階段的基本任務是:
(一) 規範協會工作,健全協會制度,為把它辦成一個在校內一流、在校外有較大影響的學生社團而努力;
(二) 組織廣大學生會員參加學科交流,為會員創造學習其他知識的機會;
(三) 密切聯繫各個學院之間的關係,促進相互間的溝通交流;
(四) 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中的學科交流活動。

織體系

第五條:廣西大學大學在校本科生,熱愛祖國,關心學科交流,承認本協會章程,擁護本協會決議,遵守本協會制度的,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
第六條:全體會員組成全體會員大會,全體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第七條:全體會員大會主要工作是選舉常務理事會成員、協會主席團成員;審議協會年度工作報告;制定、修改協會章程、制度;決策協會的各項重大事務。
第八條: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實行理事會負責制,理事會由會長及副會長組成。會長及副會長具有決策權。
第九條:根據協會工作需要,本協會設立了如下機構:
會長:主持協會全面工作,把握協會發展方向,負責協會內部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傳達學校和學院的通知,審批布置並巨觀管理協會的各項工作及活動。聯繫校本部其它協會和校外性質相對應的學生社團等。
副會長:協助會長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分管工作,明確責任分工,監督各部門工作實施,負責例會出席情況;經理事會討論,處理好協會整體活動人員調配問題等。
秘書部:協助會長,全面負責協會日常事務文書工作的處理;負責起草會議活動的通知﹑計畫書﹑總結書及相關資料檔案,並及時提交給會長審閱;負責會務和檔案資料的整理和保管;負責協會例會的出席登記情況等。
組織部:主要負責協會日常工作及活動的籌劃﹑準備﹑組織及其後勤工作。負責協會流程的制定與人員的具體安排,負責活動時場地﹑設備﹑道具等的申請﹑保護﹑歸還,負責對本協會會員的管理,負責會員活動時的出席情況,平時至基層與會員交流,收集會員相關意見,定時撰寫報告並上交給會長審閱等。
宣傳部:負責協會的日常宣傳工作,負責協會形象設計,協會活動推廣等宣傳工作,並配合協會做好“名師講壇”建設。
財務部:負責對協會經費的收取﹑管理﹑運作,定期對本協會賬戶情況進行清查﹑監督﹑公布;負責會費的申請報銷;負責對協會內部的固定資金的登記和審查工作。
外聯部:樹立協會的對外形象,負責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接待問題,如拉贊助,外出活動,聯誼等;積極聯繫校內外其它社團,廣泛收集各大高校社團信息,負責對校內各社團所舉行的活動的內容﹑質量﹑效果等進行信息反饋,提交報告。
實踐部:安排會員參加各類實踐活動和社會義工活動;組織會員外出至單位企業參觀學習;對會員進行相關業務技能培訓,為會員提供社會實踐的機會;組織觀看《世紀大講壇》《百家講壇》《名人面對面》等學術視頻。
第十條: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幹部每年換屆一次,換屆時間由協會幹部採取自薦的方式,通過公開民主集中制原則選舉,由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批准後任命產生。如果中途換屆或任免協會幹部,需向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
第十一條:全體會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召開時間應儘量安排在各學期初。
第十二條:會員應履行的義務包括:
(一)努力學習;
(二)遵紀守法,樹立國家安全意識;
(三)宣傳、執行接回各項政策,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協會交給的任務;
(四)自覺遵守《廣西大學學生守則》和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各項規章制度;
(五)虛心向廣大同學和兄弟協會學習,及時反映會員意見和要求;
(六)會員之間團結互助,積極向上;
(八)自覺愛護協會財產。
第十三條:會員享有的權力包括:
(一)會員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知情權等權利;
(二)參加協會的有關會議和各項活動;
(三)在協會召開的會議上參與有關協會工作和有關問題的討論,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對協會工作的不足之處提出批評;
(四)對協會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協會各級負責人提出;
(五)會員有權監督協會工作和提出意見;
(六)協會任何一級組織(全體會員大會除外)或個人都無權剝奪會員的權利。
第十四條:對於模範履行會員義務,在協會各項活動中有顯著成績的會員,協會應當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見《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獎懲措施》。
第十五條:對於不執行協會決議、違反協會章程的會員,協會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按照《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獎懲措施》給予相關處罰。
第十六條:對會員以開出會員籍的處理時,必須由理事會提出,經過理事會(或全體會員大會)2/3以上成員投票通過,方可執行此項處理。
第十七條:會員有退出協會的自由。會員在無說明情況下,未參加年度會員註冊,均被認為自行脫離協會。會員自行脫離協會,應在組織部除名,並報知理事會。
第三章工作管理
第十八條﹑協會由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統一安排招收新會員,其它時間若需招收新會,應向理事會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能開展招新工作。
第十九條﹑協會招收會員時統一收取會費20元,日後一般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資金由財務部統一保管。
第二十條﹑在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的指導下,統一派發會員證,會員應該妥善保管會員
第二十一條﹑每學期開學後,及時向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遞交學期工作計畫,經審核後方能執行;組織計畫以外的活動,要提前審核經批准後才以能開展。
第二十二條﹑每學期期末,須及時向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遞交學期工作總結。
第二十三條﹑協會的每次活動準備必須充分,各部門必須做好對本部門活動做好事前計畫,事後總結。
第二十四條﹑秘書部應起草活動計畫書,並提前一周向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遞交活動申請書及計畫書,經審批後方可開展活動。
第十五條﹑活動審批後宣傳部應做好宣傳活動,宣傳海報必須提前一周張貼進行宣傳,各系負責人或各小組長協助宣傳部對會員及其廣大同學進行宣傳。
第二十六條﹑在宣傳活動進行的同時,策劃部協助會長做好活動的準備工作,負責活動具體事項的安排,擬定活動流程。
第二十七條﹑活動進行的前一天,召集活動相關負責人開會,以明確責任所在,確定各項工作的落實。
第二十八條﹑活動進行時,外聯部負責接待歡送來賓;策劃部負責對活動秩序的管理;秘書部必須做好活動記錄;財務部﹑宣傳部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應協同其他部門的工作,使活動更順利地進行。
第二十九條﹑每次活動後,理事會及時召集協會幹部召開活動總結會,協會幹部須進行活動小結,經整理總結由秘書部起草活動總結書,並及時遞交給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
第三十條﹑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將定期對協會的主要負責人的工作表現給予考核和評價,並做出鑑定。
第三十一條﹑協會理事會應注重協會內部建設,及時完善協會內部部門設定及其制度建設。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應定期召開部長級會議,各部長應定期向理事會匯報工作情況。
第三十三條﹑根據自身需要,協會將不定期召開全體幹部會議,根據各自的工作表現進行交流,總結經驗,給予協會幹部進行適當的表揚或批評。
第三十四條﹑無正當事由影響協會工作發展進程的將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報告廣西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處理。
第三十五條﹑會員的權利:
一﹑享有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二﹑有權利對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享有批評和實行監督協會活動情況的權利。
四﹑可免費獲取協會的各項有關資料信息。
五﹑有被提升為協會幹部的權利。
六﹑有退出本協會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會員的義務:
一﹑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會章程。
二﹑會員必須自覺維護協會的聲譽。
三﹑會員必須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四﹑向其他人或社團組織介紹本協會,向本協會推薦入會成員。
五﹑為本協會的發展出謀獻策。
第四章會標(會旗、會徽、會員證)
第三十七條:會旗、會徽在任何場合、條件下都是協會的標誌和代表。
第三十八條:會旗、會徽的使用、管理等權力歸由主席團和執委會,任何人不得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擅自使用。
第三十九條:會旗、會徽是協會的形象,不得故意污染、丟失和轉讓。
第四十條:會員證是協會會員身份的證明。會員證上應註明會員姓名以及編號,工作人員應註明部別及職務。會員證不得污損、丟失和轉讓,會員證丟失後應立即上報組織部並及時補辦。
第五章財務制度
第四十一條﹑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經費來源主要有以下三種途徑:會員會費;贊助所得;其它正當渠道所得。
第四十二條﹑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經費由財務部統一保管。
第四十三條﹑協會經費主要用於開展協會日常工作與活動。
第四十四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
第四十五條﹑財務工作具體由財務部管理,實行錢賬公開,錢賬分明。
第四十六條﹑每筆經費都必須開收據或發票,寫明日期﹑用途﹑經手人,再
持收據或發票到財務部申請報銷。
第四十七條﹑財務部定期對協會的財務情況進行清查﹑監督﹑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協會常規活動
7) 每學期邀請資深教授專家進行不少於兩場學科講座。
8) 定期邀請不同學科資深教授與會員面對面。
9) 組織學科交流活動,如“名師講壇”。
10) 舉辦學科知識系列活動,學科知識競賽,學科知識趣味競答等。
11) 組織觀看《世紀大講壇》《百家講壇》《名人面對面》等學術視頻。
12) 與校內外其他社團聯誼,交流,共同舉辦活動
會議制度
第一條 為有利於協會的規範運作,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學生學科交流協會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會員大會。各部部長級例會定為每月舉行一次,以討論協會的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及規劃下一步工作的開展、實施。各部內不定期由部長召集舉行會議,以增進部內幹事之間的聯繫與交流,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活動期間,會長、副會長及各部部長如需要,可在例會規定時間外召開工作會議。
第二條 協會每次舉行的會員大會由辦公室作會議記錄,其中包括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會議的主要內容、會議精神、與會人員講話主要內容及會議決定等,以供備案及考評。各部需要有指定人員做工作記錄,其中包括會議時間、地點、會議的主要內容、會議精神、與會人員講話主要內容及會議決定等,以供備案。
第三條 每次會議所有與會人員不得遲到,如確有要事不能準時到會或不能參加會議的應提前向會議組織者以書面形式請假。
第四條 每次會議,與會人員必須簽到,有關記錄作為個人考評依據。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如攜帶手機、呼機等通訊工具,應一律關機或設為靜音,重要會議期間,不得接聽或撥打電話,以保持會議的順利進行。

獎懲制度

第一條 每學期末對幹部幹事及會員進行評比,表彰工作突出者,設“活動積極分子”“優秀幹事”“優秀會員”等榮譽稱號。
第二條 代表協會參加學校多少
及校外活動獲獎者,為協會贏得榮譽者,協會將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
第三條 會議無故遲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評,達三次以上者須進行書面檢查。無故不到會,會後又無正當理由補假者,兩次警告,三次予以退會。
第四條 言行有損學校及學生學科交流協會形象,對此認識態度惡劣者應予以開除出會處分。
第五條 骨幹會員對協會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職守者,視情節及認識態度予以批評、降級直至予以退會。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所有。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的修改權、決定權歸屬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所有。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自發行之日起開始實施。
廣西大學學科交流協會

本協會機構:

會長

主持協會全面工作,把握協會發展方向,負責協會內部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傳達學校和學院的通知,審批布置並巨觀管理協會的各項工作及活動。聯繫校本部其它協會和校外性質相對應的學生社團等。

副會長

協助會長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分管工作,明確責任分工,監督各部門工作實施,負責例會出席情況;經理事會討論,處理好協會整體活動人員調配問題等。

秘書部:

協助會長,全面負責協會日常事務文書工作的處理;負責起草會議活動的通知﹑計畫書﹑總結書及相關資料檔案,並及時提交給會長審閱;負責會務和檔案資料的整理和保管;負責協會例會的出席登記情況等。

組織部:

主要負責協會日常工作及活動的籌劃﹑準備﹑組織及其後勤工作。負責協會流程的制定與人員的具體安排,負責活動時場地﹑設備﹑道具等的申請﹑保護﹑歸還,負責對本協會會員的管理,負責會員活動時的出席情況,平時至基層與會員交流,收集會員相關意見,定時撰寫報告並上交給會長審閱等。宣傳部:負責協會的日常宣傳工作,負責協會形象設計,協會活動推廣等宣傳工作,並配合協會做好“名師講壇”建設。

財務部

:負責對協會經費的收取﹑管理﹑運作,定期對本協會賬戶情況進行清查﹑監督﹑公布;負責會費的申請報銷;負責對協會內部的固定資金的登記和審查工作。

外聯部:

樹立協會的對外形象,負責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接待問題,如拉贊助,外出活動,聯誼等;積極聯繫校內外其它社團,廣泛收集各大高校社團信息,負責對校內各社團所舉行的活動的內容﹑質量﹑效果等進行信息反饋,提交報告。

實踐部:

安排會員參加各類實踐活動和社會義工活動;組織會員外出至單位企業參觀學習;對會員進行相關業務技能培訓,為會員提供社會實踐的機會;組織觀看《世紀大講壇》《百家講壇》《名人面對面》等學術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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