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新成立的政府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研究金融經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政策協同,擬訂全區金融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金融經濟問題,引導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促進全區金融與經濟良性循環、健康發展。
(三)擬訂全區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建議。推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高質量發展,指導、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發展,積極培育和引進金融機構,推動新型金融業態規範發展,發展壯大金融業,統籌規劃和推進金融集聚區建設。
(四)擬訂全區多層次資本市場培育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培育、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協助駐桂證券監管部門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
(五)牽頭加強對全區金融工作的組織協調,承擔自治區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的具體工作。承擔與駐桂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的聯繫、協調、服務工作。
(六)負責對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實施監管。
(七)強化對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和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管。
(八)組織、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打擊轄區內各類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組織推進轄區內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指導市縣人民政府落實屬地金融風險防範處置責任。
(九)統籌推進全區金融改革發展工作,指導、協調、推進建設面向東協的金融開放門戶工作、農村金融改革工作等,協調指導市縣開展綜合性金融改革和創新試點。統籌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開放合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承擔文電、機要、安全、保密、檔案、督查、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保和離退休人員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政策。統籌研究國家金融經濟政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財政金融聯動政策,牽頭擬訂金融與產業、投資、消費、貿易等政策協同機制。加強金融對外宣傳工作。牽頭負責機關法治建設,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銀行保險處:擬訂地方銀行業、保險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聯繫服務駐桂銀行保險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引導和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最佳化信貸結構。指導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機構設立、改革、發展和重組。指導、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發展工作。負責引進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查處打擊欺詐、挪用、逃廢銀行債務等行為,以及非法保險機構、非法保險業務。
資本市場處:擬訂全區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聯繫服務駐桂證券監管部門、證券中介機構和上市(掛牌)公司,協助駐桂證券監管部門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培育上市(掛牌)後備資源,推動企業改制上市(掛牌)、再融資和發行債券,指導、協調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等工作。積極引進境內外知名證券中介機構、基金公司。擬訂區域性股權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區域性股權市場規範發展並實施監管。
地方金融監管一處:負責審核或審批轄區內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並實施監管,健全完善監管制度,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處置監管範圍內的信訪維穩和金融風險事件;協助開展打擊有關非法金融活動。牽頭推進地方金融監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辦理行政審批事項。
地方金融監管二處:負責審核或審批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並實施監管,健全完善監管制度,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處置監管範圍內的信訪維穩和金融風險事件;協助開展打擊有關非法金融活動。
地方金融監管三處:加強跨部門金融監管合作。審核各類交易場所的設立申請,強化對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管,健全完善監管制度,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處置監管範圍內的信訪維穩和金融風險事件;協助開展打擊有關非法金融活動。
金融穩定處:推進全區金融風險防控和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體制機制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工作機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指導市縣人民政府落實屬地金融風險防範處置責任。牽頭負責組織、協調或配合相關部門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組織推進全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牽頭負責機關信訪維穩工作。
統計調研處:協調推進金融運行統計監測,整理編報全區金融業統計資料。研究全區金融業運行狀況,定期對金融業發展及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進行分析、評估和報告。組織綜合性調研、課題研究,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人才政策措施並統籌組織實施。
金融改革和對外合作處:統籌推進全區金融改革發展工作,協調指導市縣開展綜合性金融改革和創新試點。指導、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普惠金融、綠色金融、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等改革發展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建設面向東協的金融開放門戶工作,推進金融集聚區建設。統籌加強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開放合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范世祥黨組書記、局長
尹明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
戰 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 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
樊新鴻副局長
李志勇 巡視員
韋壯造 副巡視員
李玉成 黨組成員、銀行保險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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