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船舶檢驗中心

2001年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全區船舶檢驗機構及編制的批覆》(桂編〔2000〕7號)組建北海船舶檢驗處,2008年更名為北海船舶檢驗局,2019年更名為北海船舶檢驗中心,隸屬自治區港航發展中心(自治區船舶檢驗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船舶檢驗中心
  • 成立時間:2001年
  • 主管單位:自治區港航發展中心(自治區船舶檢驗中心)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主要職能

主要負責北海管轄區域內的船舶及船用產品、海上設施、船運貨物貨櫃法定檢驗以及檢驗管理工作,責轄區漁船法定檢驗行業指導工作。承辦自治區港航發展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中心機關設定內設機構3個。
(一)辦公室
1.組織協調全中心工作,負責本中心後勤保障和績效考評等工作。
2.負責督辦上級對本中心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領導批示、負責本中心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
3.負責本中心行政管理方面規章制度的修訂工作和綜合性總結、重要報告及匯總材料的起草工作。
4.負責本中心公文、電傳的批辦、審核和保密工作;負責會務、接待、宣傳、政務信息、文秘檔案和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5.負責本中心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化建設和經濟契約管理等工作。
6.負責本中心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報審,部門預算使用計畫、執行監督等工作。
7.負責牽頭落實本中心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8.負責本中心職責範圍內質量體系運行、內審及保障工作;協助做好本中心政務服務中心視窗船檢證書的發放工作。
9.承辦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監察室)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和本中心黨總支的決定、決議和指示,承辦黨總支部日常工作。
2.負責本中心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群團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本中心人事管理、幹部選拔任用、人事檔案管理、公開招聘、崗位設定、機構編制、法人登記等工作。
4.負責承擔本中心工作人員技術職稱、技術等級管理工作。
5.負責本中心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管理工作。
6.負責本中心幹部培訓教育、雙擁優撫、評優評先、年度考核、考勤管理工作。
7.負責本中心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計生政策,做好計畫生育工作。
8.在質管組的指導下,開展職責範圍內的質量體系運行以及本局顧客滿意度調查工作。
9.負責本中心紀檢監察工作;協助本中心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做好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建設的宣傳和教育工作;督促主體責任的落實。
10.承辦本中心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船檢科
1.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船舶法定檢驗發證和船舶設計圖紙審查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
2.負責船檢業務信息化建設工作。
3.負責處理重大船檢技術問題和業務爭議。
4.負責辦理上級委託的管轄區域焊工考試委員會提交的焊工考試申請,負責焊工考試的監考及評定工作。
5.負責按上級主管機關要求辦理與省外船檢機構之間的變更船舶檢驗機構業務往來。
6.負責受理上級或其它船檢機構委託的船舶檢驗業務,上級機關授權的其它船用產品檢驗發證,轄區船舶建造廠自製單件產品的檢驗發證。
7.管轄區域有關部門委託的公證檢驗業務。
8.負責本中心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管理工作。
9.協助政工科開展顧客滿意度調查等測評工作。
10.承擔政務服務中心視窗業務受理和發證工作。
11.承辦中心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構成情況

納入2022年自治區北海船舶檢驗中心部門預算的人員編制數為31人,為事業編制。
納入2022年自治區北海船舶檢驗中心部門預算的在職人員實有數為30人,其中,編制內在職實有人數28人(為事業實有人數)、編外在職人員實有人數2人。
納入2022年自治區北海船舶檢驗中心部門預算的退休實有人員合計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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