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新成立的政府機構,由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

2018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舉行掛牌儀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桃源路35號 
  •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 局長:黎甲文
主要職責,發展歷史,現任領導,機構設定,一、內設機構,二、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在自治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中醫藥管理職責的基礎上組建的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作為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部門管理機構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和實施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及相關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
(二)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監督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的執行,擬訂民族醫醫療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改革。
(三)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民族醫藥文化,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負責指導民族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
(四)組織開展全區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五)擬訂和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
(六)擬訂和組織實施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七)參與制定全區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指導中醫藥與相關領域融合發展。
(八)指導並組織實施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
(九)開展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中醫藥對外推 廣、套用和傳播工作。
(十)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發展歷史

2018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舉行掛牌儀式。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黎甲文
黨組成員、副局長:潘霜
黨組成員:孫昱
參考資料: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議案、建議、提案的辦理和信訪、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和有關重點項目管理。負責新聞宣傳及中醫藥文化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全區中醫藥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二)規劃產業處
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參與擬訂重大中醫藥項目規劃、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協調促進全區中藥產業發展,推進重大中醫藥項目實施和技術開發,組織開展全區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指導中醫藥與健康旅遊、健康養老、養生保健等相關領域融合發展。負責全區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監督處
擬訂中醫藥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開展中醫藥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起草中醫藥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辦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綜合管理中醫藥執法監督工作,監督並指導中醫醫療廣告的審查工作。規範中醫醫療服務秩序,督辦重大中醫醫療違法案件。
(四)醫政處
擬訂全區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擬定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中醫醫療、保健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標準、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中醫醫療質量監測與管理。
(五)科技教育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科技能力建設以及學術交流、科技合作等工作,組織實施中醫藥重點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組織開展傳統中醫藥、民族醫藥古籍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與提高。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各類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參與指導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和指導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的培訓工作。

二、直屬單位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藥用植物園
主要職責:從事藥用動、植物資源收集、保存、展示、科普教育;藥用動、植物資源保存與利用、特色中藥資源、民族藥資源產品開發、中藥材產品質量檢測技術與標準研究;中藥材產品質量標準起草以及檢測服務。
(二)廣西中醫藥研究院(廣西天然藥物研究中心)
主要職責:從事中藥套用基礎研究和中藥新藥開發研究。
(三)廣西骨傷醫院
主要職責: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規定從事相關疾病診斷、治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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