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石化(廣東石油化工學院)餐飲行業協會 縮寫(GSH CYXH),簡稱廣餐協 ,是2010年經有關部委批准成立,是廣石化餐飲行業發展領域中全校性、專業性、公益性、不以贏利為目的的餐飲行業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石化餐飲行業協會
- 外文名:GSH CYXH
- 簡稱:廣餐協
- 成立:2010年
- 社團地址: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 屬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協會簡介,業協會介紹,
協會簡介
主管全校範圍內餐飲行業服務、培訓服務、技術服務、信息服務、對外交流服務。
業協會介紹
廣石化餐飲行業協會常設機構有:秘書處、會員部、人事部、財務部、培訓部、對外聯絡部、資訊網路部、後勤部。下屬單位有: 化州飯店、品品香、家園食坊、QQ美食、明記餐飲、肥婆美食城、天天美食、水玲瓏食坊、小米蒸飯、港飲之都等學院龍頭餐飲單位。
廣石化餐飲行業協會本著“與時俱進、求實創新、竭誠服務”的精神開展工作,通過開展一系列的美食評價和認定活動,大力培育廣石化美食名牌名店,積極推進廣石化餐飲行業健康發展。
《 廣石化餐飲行業協會章程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廣石化餐飲行業協會”( Gsh cyxh ).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由從事餐飲業經營、管理與烹飪技藝、餐廳服務、飲食文化、餐飲教育、烹飪理論、食品營養研究的企事業單位、各級行業組織、社會團體和餐飲經營管理者、專家、學者、廚師、服務人員等自願組成的餐飲業全校性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行業組織,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繼承、開拓、創新、發展”為指針,做好對全校餐飲行業的指導、管理和協調工作。反映會員願望和行業情況,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和行業利益,為會員、為企業、為社會、為政府服好務。弘揚祖國飲食文化,繁榮餐飲市場,提高烹飪技藝水平,研究烹飪飲食科學,提高企業經營和行業發展水平,培養餐飲行業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團結廣大餐飲行業從業人員,堅持科學發展觀,為促進我校餐飲業和烹飪事業的健康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的會址設在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政策法規,反映會員和餐飲行業的有關問題、意見和願望,發揮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對發展中國烹飪和餐飲業的方針、政策、規劃、措施等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參與起草行業法規、標準,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三)研究總結餐飲業深化改革和開拓市場的經驗,進行交流和推廣;
(四)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做好餐飲行業自律,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
(五)在餐飲行業開展創名店、名師、名品活動,組織認定和推薦;
(六)組織開展烹飪理論與飲食文化研究,促進全民飲食科學水平的提高。
(七)組織和參加國內外烹飪技術比賽,提高烹飪技藝水平;
(八)加強餐飲教育工作,組織管理與技術培訓,提高餐飲從業人員綜合素質;
(九)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技術和企業等級評定,接受國內外委託辦理餐飲業技能鑑定工作;
(十)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提高中餐的國際地位和影響,引進國外先進的餐飲管理經驗與烹飪技術;
(十一)開展餐飲食品營養知識的宣傳教育,推動筵席改革,提倡科學、文明用餐;
(十二)推進烹飪的工業化和產業化,促進餐飲業的現代化;
(十三)開辦實體,開展與餐飲業有關的經貿往來、人才開發、技術合作;
(十四)舉辦國內外烹飪專業技術和餐飲行業管理的業務諮詢服務和展覽展示活動;
(十五)完成政府委託、交辦事項,承擔國內外有關方面委託辦理的有益於餐飲行業發展的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單位會員:各級烹飪、餐飲行業組織和社會團體;餐飲業企事業單位以及相關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擁護本協會章程,在業內具有一定影響的,均可自願申請入會。
(二)個人會員:餐飲行業的各類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擁護本協會章程,熱愛廣石化烹飪餐飲事業,在業內具有一定影響的,均可自願申請入會。
第九條 會員入會手續:凡自願參加本協會者,需提交入會申請表。經本協會會員介紹,由本協會理事會或授權的辦事機構討論通過,批准成為本協會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頒發會員證書。單位會員應推選一至二人作為該單位會員的代表。對於熱心餐飲行業和烹飪事業、積極支持協會工作的知名人士,可由常務理事會直接吸收為本協會會員或名譽會員。
第十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監督、批評和建議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餐飲業的政策、法規;
(二)執行本協會的決議,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主動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提出建議;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書。會員如果不履行會員義務,連續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