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2014年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實施“五稅”戰略的要求,對機構進行了整合型最佳化調整。設定內設機構4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設定直屬機構4個:征管信息局、規劃財務局、稅費服務局、稽查局;設定派出機構8個:稅源管理一分局、稅源管理二分局、稅源管理三分局、稅源管理四分局、稅源管理五分局、稅源管理六分局、稅源管理七分局、稅源管理八分局。
近年來,在隨州市地稅局和廣水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廣水市地稅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 以“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為宗旨,以推進“依法治稅、信息管稅、服務興稅、人才強稅、廉潔從稅”為目標,以組織收入為主線,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奮力拚搏,紮實推進稅收現代化建設,各項工作呈現出規範有序、整體推進、亮點紛呈的良好發展態勢,年年圓滿完成了上級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為廣水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多次被受到上級的表彰,先後被授予“文明系統”、“地市級最佳文明單位”、“省級文明單位”等稱號。近3年來,累計受到縣處級以上的表彰63項。其中,省部級3項,地廳級17項,縣處級43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批轉、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工作督辦、信訪、保密、信息、稅收宣傳等工作;制定機關和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承擔內部研究性資料的采編管理工作;負責內、外網站信息更新及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機關和系統的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工作質量和績效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地方稅費政策管理和執行工作,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在許可權範圍內,制定並實施地方稅費徵收管理辦法,指導地方稅種、基金和規費的徵收工作;組織對減免稅事務進行審議;按照規定程式和許可權,組織重大稅務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應訴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關和系統的普法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機關和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任免、調配、公務員考核、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系統的黨務、文明創建、群團等工作。
(四)監察室:負責機關和系統的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政風行風建設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宣傳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並實施相關規章制度;開展稅收執法督察工作,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的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受理對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和控告,以及稅務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等工作。
直屬機構
(一)征管信息局:承擔地方稅種、基金和規費的徵收管理和信息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地方稅收征管體系和現代化征管手段;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綜合性納稅評估,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和行政管理自動化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業務需求整合、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加強信息設備管理及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負責稅務發票的印製、領購、使用、保管等工作;負責風險控制管理,承接省、市地方稅務局推送的風險任務,承擔轄區內稅收風險防控和征管資料管理工作。
(二)規劃財務局:編制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季度及月計畫;負責稅費收入管理和分析、地方重點稅(費)源的監控和管理工作;制定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稅收票證的領、用、存及保管工作;負責稅務經費、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制定並監督檢查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落實政府採購規章制度。
(三)稅費服務局:負責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辦稅服務廳及其他納稅服務平台的管理和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流動辦稅服務車的日常運行和管理工作;負責地方各種稅費的徵收、入庫,對賬等工作;受理依納稅人申請發起的所有涉稅事宜;負責發票的開具與發售;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負責納稅人申報信息的採集、錄入工作;開展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
(四)稽查局:負責稅務稽查執法工作;落實稅務稽查計畫及專項稽查工作;承擔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受理和查處工作;承擔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獎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負責稽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派出機構
設定派出機構8個:稅源管理一分局、稅源管理二分局、稅源管理三分局、稅源管理四分局、稅源管理五分局、稅源管理六分局、稅源管理七分局、稅源管理八分局。
主要職責:負責稅費戶籍、稅費源的日常管理和監控;負責日常稅法宣傳和納稅輔導;管理賬簿憑證;承擔納稅申報徵收方式的確認、稅款核定、催報催繳、稅務約談、稅務文書傳遞送達、相關納稅評估等工作;負責減免稅事項的調查核查、欠稅退稅管理、委託代征管理、納稅擔保管理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巡查、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工作;承擔低等級風險應對工作;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一)稅源管理一分局:負責市直及應山街道辦事處、十里街道辦事處、城郊街道辦事處、駱店鄉、陳巷鎮、關廟鎮、工業基地管委會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二)稅源管理二分局:負責廣水街道辦事處、開發區、武勝關鎮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三)稅源管理三分局:負責楊寨鎮、李店鎮、太平鎮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四)稅源管理四分局:負責長嶺鎮、馬坪鎮、余店鎮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五)稅源管理五分局:負責郝店鎮、蔡河鎮、吳店鎮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六)稅源管理六分局。
(七)稅源管理七分局。
(八)稅源管理八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