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協會

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協會

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協會成立於2015年,經廣東省民政廳正式批准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性、非營利性體育社會團體,協會辦公地址設在廣州市天河區。主要職責是協助體育行政部門促進青少年跆拳道運動發展,為各類青少年跆拳道培訓單位、會員單位服務;為維護青少年跆拳道健身市場規範,可持續發展服務;為廣大青少年跆拳道鍛鍊者服務。粵青跆協實行會員理事制,民主辦會,法制辦會。凡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都可申請成為個人會員,凡在廣東省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跆拳道培訓單位都可申請成為團體會員,無論團體或是個人會員都有入會自由和退會自由的權力。經會員理事會通過並經有關部門的批准,粵青跆協制定了《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會員管理辦法》、《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競賽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努力維護廣大從業人員和鍛鍊者的利益。按照國家體育總局中國跆拳道協會的規定積極穩妥的推進段位級位技術標準,為增進人民體質健康,發掘奧運後備人才、培養青少年兒童禮儀和拼搏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協會
  • 外文名:GUANGDONGYOUTH TAEKWONDO ASSOCIATION
  • 協會地址:廣州市天河區
  • 成立時間:2015年
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協會章程
第一條 本會名稱是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協會(簡稱:粵青跆協,英文名:GUANGDONG YOUTH TAEKWONDO ASSOCIATION 縮寫:GYT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從事青少年跆拳道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專業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省青少年跆拳道工作者,推廣和普及青少年跆拳道運動,組織開展青少年跆拳道競賽、培訓及交流等活動,為促進青少年跆拳道運動發展,增強青少年體質和培養廣大青少年熱愛跆拳道運動,豐富青少年文化生活,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登記管理機關是廣東省民政廳,並接受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的活動地域範圍為廣東省。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維護和保障會員合法權益,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訴求、意見和要求;積極發展會員,為會員提供服務和業務指導;
(二)接受業務指導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管理,承辦業務指導單位授權和委託的青少年跆拳道相關事宜,向業務指導單位提供青少年跆拳道諮詢服務,組織開展青少年跆拳道公益性活動;
(三)對我省青少年跆拳道工作業務指導,指導青少年跆拳道組織建設;
(四)開展青少年跆拳道相關業務培訓,開展青少年跆拳道技能培訓和競賽交流,開展青少年跆拳道健身及訓練營活動,組織全省裁判人員培訓等工作,開展國內外青少年跆拳道交流工作
(五)開展青少年跆拳道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普及青少年跆拳道科學訓練的方法,推廣積極向上的健康生活方式,對青少年跆拳道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本會會員進行表彰獎勵;
(六)按規定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委託以及購買服務等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為從事青少年跆拳道工作的單位和個人。
本會設定會員名冊,由本會秘書處保管。會員名冊是會員資格的證明。會員享有查閱會員名冊的權利。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須向本會理事會提交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討論通過,並登記於本會會員名冊。
本會成立登記前,申請入會的單位或個人須向本會籌備組提交入會申請,由籌備組確認會員資格,並登記於本會會員名冊。
無正當理由,本會籌備組、理事會不得拒絕申請人入會。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提供的服務。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協會
廣東省青少年跆拳道協會會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