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防災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防災減災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防災減災工作成效、問題和形勢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間我省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頻繁發生,強熱帶風暴(颱風)、暴雨洪澇、低溫雨雪冰凍和突發性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多發,局部地區乾旱和森林火災連發,災情歷史罕見,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據統計,“十一五”期間,全省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210.875億元。
面對複雜的防災減災形勢及重大災害挑戰,全省高效有序開展抗災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大力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主要是:建立健全省減災委員會、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及各類防災減災組織機構,形成了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防災減災和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系;逐步完善各類、各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基本形成省、市、縣三級防災減災預案體系;實施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推進江海堤圍加固達標工程,全省縣級以上城區防洪格局基本形成,主要江河防洪(潮)能力進一步提高;實施廣東省立體地震監測預報系統和南海地震海嘯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工程,防震減災工作有新突破;紮實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力消除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沿海防護林建設、珠江防護林建設以及自然保護區建設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初步建成生物防火網路,有效控制了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不斷完善災害預測、預報、預警體系,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大力提升;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斷增強,自然災害科普宣傳和區域交流合作全面推進;圓滿完成四川抗震救災對口支援等工作。
(二)存在問題。
總的來看,我省防災減災公共服務能力與社會需求還不相適應;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不夠健全,未能有效實現防災減災的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災害防禦、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等基礎能力建設相對薄弱;城鄉基層社區綜合防災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基層隊伍力量薄弱;災害應急指揮協調、災情信息採集、傳輸處理及發布能力有待提高;防災減災科技創新能力不夠強,高新科技套用不夠廣泛;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實效有待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意識有待加強。
(三)基本形勢。
我省地處“典型氣候脆弱區”,是各種自然災害多發省份之一,主要災害有暴雨洪澇、熱帶氣旋、乾旱、寒冷、地震、地質災害、赤潮、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災種多、災期長、發生頻率高、災情重。在全球氣候持續變暖的大背景下,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時空分布、發生頻率和強度出現新變化,今後我省面臨的自然災害風險將進一步加大。預計“十二五”期間,我省各類極端天氣氣候事件仍呈增多趨勢,熱帶氣旋、暴雨洪澇、低溫雨雪冰凍、局部地區乾旱等災害風險將更加頻繁,土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還將高發,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質背景依然存在,防災減災任務十分艱巨。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尊重自然規律,堅持預防為主、防減並重、綜合防治,統籌運用各類資源和多種手段,全面加強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積極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依靠科技進步,依法防災減災,切實維護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建設幸福廣東和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積極組織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防災減災。
——以人為本,科學規劃。把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深入研究、準確把握各類自然災害過程各階段的特徵,科學制訂防災減災措施,規範有序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風險調查、工程防禦、群防群測、宣傳教育等預防工作。堅持防災、抗災和救災相結合,工程與非工程措施並舉,協同推進防災減災各方面、各環節的工作。
——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全面推進各領域、各區域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集中資源,優先解決防災減災領域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三)總體目標。
著力建設一批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基礎性、全局性、關鍵性作用的防災減災工程,逐步形成多層次、全方位、高標準的防災減災體系,全面提升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力爭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防災減災工作達到全國領先水平,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防災減災水平明顯提高,災害損失對GDP的影響率明顯降低。
——防災減災工作納入全省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在土地利用、資源管理、能源供應、城鄉建設和扶貧開發等規劃中體現防災減災的要求。
——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在同等致災強度下較“十一五”期間明顯下降,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GDP的比例控制在1%以內。
——自然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信息發布能力進一步提高,基本實現各類自然災害風險管理信息平台與省應急指揮平台的互聯互通。
——救災物資儲備與運輸體系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發生12小時內,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災後恢復重建選址嚴格開展災害風險評估,新建、改擴建工程普遍達到現行國家標準的設防要求。
——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素質明顯增強,防災減災科普教育網路平台進一步完善,科普普及率達80%以上。
——防災減災體制機制和機構進一步完善,全省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均建立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
三、水利和“三防”防災減災工作
(一)工作目標。
——防洪(潮)排澇目標。防洪潮標準地級以上城市基本達到100年一遇,縣級城市、工業區和第二、三產業聚集區基本達到50年一遇,中心鎮達到20年一遇。縣級以上城市、珠江三角洲中心鎮和重點易澇區排澇能力基本達標。
——基本建立山洪易發區監測預警通信系統,落實緊急防洪預案,選擇部分山洪災害重點區域繼續進行試點建設。
——發生中等乾旱時,城鄉生活、工業生產用水有保障,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不遭受大的影響;發生嚴重乾旱時,城鄉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工農業生產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發生特大幹旱時,保障城鄉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保證重點部門、單位和企業用水。
(二)“三防”及低溫冰凍監測預警體系和能力建設。
進一步完善市、縣、鄉鎮的預測預警及指揮協調體系,加強鄉鎮“三防”能力建設,在全省1500個鎮(街道辦)配置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全省縣以上防汛部門建設防汛應急移動視頻採集系統。對全省大中小型水庫、重要堤圍、漁港以及“三防”設施的重要部位進行全程實時監控。開發旱情監測預警系統及抗旱指揮調度系統。利用成熟的遙感、測報和信息技術,建設低溫冰凍應急監測系統,實現低溫冰凍災害信息的自動採集、存儲、傳輸、處理等功能。
(三)水利樞紐和防洪工程建設。
繼續對我省重要的江海堤圍、小型病險水庫、大中型病險水閘進行達標加固;開展珠江三角洲河道及河口、幹流河道和其他入海水道的綜合治理;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和重點小型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工程建設;加強重點農田產業區域、城市等的內澇整治,加快大型灌溉排水泵站的更新改造,提高我省整體排澇能力;重點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915萬人飲水安全問題。
四、氣象防災減災工作
(一)工作目標。
——大範圍災害性天氣監測率達95%以上,中小尺度突發災害性天氣監測率達85%以上。
——開展災害性天氣及其引發的次生災害的監測和臨近(0—3小時)預報業務,颱風和區域性暴雨等中小尺度災害天氣預報時效達到3天,短期預報質量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突發小尺度氣象災害預警時效達到1小時以上,準確率達90%以上。
——常規氣象信息的公共氣象服務覆蓋率達90%以上,突發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覆蓋率達85%以上。
——氣象災害對全省GDP的影響率在2010年基礎上減少25%.
(二)氣象監測預報體系和能力建設。
加強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建設,提高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監測能力。加強天基、空基遙感探測系統和地基探測系統;建設氣象多災種綜合監測平台,加強大風、大浪、海霧和風暴潮等災害監測。積極落實《中國氣候觀測系統實施方案》,認真做好珠江三角洲經濟圈環境綜合觀測區和南海海氣觀測區氣候變化的觀測工作。建立強對流天氣中小尺度綜合分析系統,加強高敏感、高影響行業氣象災害預測預報。加強決策氣象服務系統建設,豐富公眾服務產品,加快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
(三)氣象重點工程建設。
加快珠江三角洲中小尺度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中心建設。推進“平安山區”氣象保障工程建設,在東西北山洪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域內建立自動氣象觀測網、天氣雷達觀測網和氣象應急移動觀測系統,開發山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系統,減少山洪地質災害影響。推進“平安海洋”氣象保障工程建設,加快南海海洋氣象觀測系統建設,提高海洋氣象預報準確率和精細化水平。推進區域數值天氣預報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
五、防震減災工作
(一)工作目標。
——到2015年,基本建成多學科、多手段的覆蓋全省陸地及近海的綜合地震觀測系統。
——全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地震監測能力達到1.5級,其中粵東地區達到1.0級。建成全省地震烈度速報和珠江三角洲地震預警系統,實現省內地震5分鐘內作出V度以上地震烈度信息速報,在地震波到達珠江三角洲地區前10-20秒發出預警。
——新建、改擴建工程全部達到現行國家標準的抗震設防要求;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內新建、改擴建的農居80%以上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地震應急預案啟動時間不超過15分鐘,30分鐘內可派出救援力量,震後0—72小時內能持續快速獲取準確、全面的災情信息。
(二)地震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和能力建設。
最佳化地震監測台網布局,增加重點監視防禦區地震監測台網密度。重點在粵東和珠江三角洲地區開展井下型地震觀測台站建設,布設烈度觀測站,建立地震烈度速報和預警系統。加快建設地震前兆觀測系統,在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主要地震活動區域形成地震預警能力。運用現代先進的計算機網路通信技術,對現有地震觀測台網軟硬體系統進行升級和改造。推進測震台網和強震台網的“兩網合一”,進一步提升速報能力,並實現“全要素速報”,即地震三要素自動速報、人機互動速報、震源機制和震源破裂過程速報、烈度速報、災情快速獲取及速報等。開展重大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工程,建立重大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工程地震監測技術平台,提供地震災害預警報及緊急處置等技術服務。加強對長期、中期以及短臨地震活動的預報預測研究,建立與政府應急管理風險決策相結合的地震預報體系;大力推進地震預測預報的探索與實踐,堅持多學科、多途徑,專群結合,完善地震預測信息會商機制。
(三)防震減災工程建設。
積極開展防震減災示範區建設,打造一批防震減災達到全國先進水平的示範市、縣(區)。深入開展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建設,對抗震能力較差的城鎮和農村建(構)築物開展成片加固改造試點工作。全面推進震害防禦基礎性工作,繼續開展重點監視防禦區縣級以上市建(構)築物、生命線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逐步推進對重要建(構)築物和生命線工程,特別是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抗震性能鑑定和加固改造。
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防治體系,全面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增強地質災害主動防災減災能力。
——加快地質災害搬遷和治理工程進度,珠江三角洲地區每年搬遷與治理威脅100人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數量不低於上年度末在冊數的15%,其他地區不低於10%。
(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和能力建設。
完成經濟發達地區地級以上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地質災害風險區劃工作,為城市規劃布局、地下空間及土地合理利用提供防災減災依據。完成20個山區縣(市)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建設2個地質災害監測示範區。基本完成全省“十有縣”建設,完善縣、鎮、村三級群測群防網路和市級地質環境監測與應急體系;配置簡易、自動、移動式的地質災害監測儀器設備,提高地質災害巡查和應急處置效率。
(三)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全面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和避險搬遷工程。完成69個重點縣(市、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5個地級以上城市地質災害風險區劃工作。積極推進8個地質災害防治示範縣、4個地質災害監測示範區和2個地質災害防治示範區建設。推動制定《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訂符合我省實際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技術規範規程,基本實現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和標準化。
七、農業、林業病蟲害防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農業有害生物短期預測預警準確率達95%以上,中期預測預警準確率達90%以上,長期預測預警準確率達80%以上;林業有害生物測報準確率和無公害防治率均達8.5%以上,成災率控制在4.5‰以下。
——防控農業生物災害,糧食作物病蟲損失率控制在5%以內,經濟作物病蟲損失率控制在10%以內;森林火災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
——剷除新疫情(點),控制危險性生物災害蔓延並減輕其危害。
(二)農業、林業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和能力建設。
建立以“3S”(GPS、GIS、RS)技術為基礎的農業生物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立生物災害資料庫和生物災害預測預警模型。完善危險性有害生物預警監測網路體系,推動省級監測預警和信息中心建設,加強對全省疫情監測數據進行分析預測;建立動態疫情資料庫,開展有害生物風險分析,發布疫情預警信息;加強生物災害監測,建立病蟲檔案,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對危險性有害生物實施嚴密監控。
健全省、市、縣、鎮、村五級林業生物災害監測預警網路,完善地面人工監測病蟲情網路、航空監測網路和林業生物災害衛星遙感監測網路。建立林業有害生物信息傳輸網路平台,構建林業有害生物GIS信息處理及遙感監測軟硬體平台,實現對林業有害生物監測數據分析處理及航空、航天遙感信息獲取、處理。推進監測預警和檢疫體系建設,完善省級監測預報指揮中心和檢疫檢驗與風險評估中心、區域監測預報與檢疫監管中心和市級檢疫除害處理基地建設。建立省級應急指揮視頻系統和市級遠程監控系統。開展基於RFID技術的疫木追溯系統建設試點。
(三)農業、林業病蟲害防治措施。
建設一批植物檢疫重點實驗室,增強對農業有害生物的基礎研究和防控能力。加強農業有害生物區域性預警與控制;建立水稻病蟲害綜合防治、果樹病蟲害綜合防治和蔬菜病蟲害綜合防治示範區,確保農業生產安全。以松材線蟲病和薇甘菊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為重點,充實防治裝備,健全防治隊伍,全面落實防治責任,積極推行無公害防治技術措施,加大松材線蟲病疫點林改造力度,積極開展有害生物預防和除治,最大限度減少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損失。建設有害生物省級防治指揮中心1個,區域防治指揮中心18個,防治重點站27個,防治一般站27個,配備防治車輛和必要的防治器械、物資等。實施松材線蟲病、薇甘菊、松突圓蚧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工程治理2000萬畝。
八、海洋防災減災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建立海洋預報減災工作長效機制,快速提升海洋災害應急管理能力和公益服務水平。
——構建自主科技創新的海洋觀測預報支撐體系,提高海洋災害預警預報水平。
——建立海洋與漁業專題服務保障體系,推動海洋觀測預報工作從傳統服務型向綜合保障型轉變。
(二)海洋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和能力建設。
加快建設海洋災害立體觀測網,著力提高海洋觀測能力。在沿海重要經濟帶、海洋保護區、災害脆弱區建成由5箇中心站、11個基本觀測站和1個備用觀測點組成的岸基海洋觀測站網,逐步推進集岸基觀測、空中遙感、浮標觀測、淺海觀測、深海觀測於一體的海洋立體化觀測體系建設。重點推進省級海洋防災減災業務數據匯集平台、精細化海洋災害預警預報產品製作平台、海洋災害預警預報產品發布平台建設,初步建成集漫堤風險預報、海洋災害評估、赤潮預警、海嘯預警等功能於一體的海洋防災減災輔助決策平台。
(三)海洋災害防禦措施。
積極拓展海洋環境專題服務領域,重點建設省級海洋漁業生產安全環境保障專題服務系統。完成省海洋災害應急管理遠程會商專線連線,構建國家海洋局與省之間以及省有關部門之間的快速網路信息通道。落實警戒潮位和潮位基點核定工作,建立海平面變化影響調查及評估和海平面公報發布機制。啟動海洋環境地理信息平台建設,開展省內海洋環境基礎地理信息專項調查、沿海高程測繪、實地勘測驗證和信息集成工作。選擇7-9個縣(市、區)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工作。編制海洋災害風險區劃,探索建立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災害風險評價制度。建立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體制機制,加強對因氣候變化引起的海平面上升、災害加劇、生態喪失等問題的對策研究。加快推進地震海嘯預警系統建設,建立省級海嘯預警機制,建立地震海嘯信息及核擴散預測信息轉發制度,制訂海嘯應急預案。
九、自然災害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社會動員能力建設
(一)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推進各地、各部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平台建設,實現與省級應急指揮平台互連互通。完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演練,不斷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加強救災物資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與運輸工作協調機制,構建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應急物資儲備與運輸體系。加強受災民眾生活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救災資金長效保障機制,完善災害救助政策,加強救助和捐助物資的使用和監管,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受災民眾生活保障水平。
(二)災後恢復重建能力建設。
加強災後恢復重建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災後恢復重建評估制度和重大項目聽證制度,做好恢復重建需求評估、規劃選址、工程實施、技術保障等工作,加強受災民眾的心理援助,提高城鄉住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產業、生態環境、組織系統、社會關係等方面的恢復重建能力,提高恢復重建監管水平。
(三)防災減災社會動員能力建設。
完善防災減災社會動員機制,建立暢通的防災減災社會參與渠道,完善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願者等參與防災減災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公益慈善機構、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公眾在災害防禦、緊急救援、救災捐贈、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災後心理干預等方面作用,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在防災減災體系建設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完善防災減災工作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防災減災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目標責任制,在項目安排、資金投入、人員配備、技術指導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確保防災減災體系建設順利實施。加強省、市、縣三級減災委員會的綜合協調職能,建立完善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統籌各部門建設力量,整合資源,形成合力,提高防災減災成效。建立健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防災減災的制度和機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防災減災投入機制。積極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加大對防災減災的投入,拓寬社會資助渠道;積極探索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災害保險機制,進一步增強社會對災害的抵禦能力;逐步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的多元投資機制。加強對各類防災減災資金的管理,建立分類管理制度和效益評價機制,確保專款專用和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科技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作用,高起點、高效率、高水平推動防災減災體系建設。重視科技管理和創新,積極推動防災減災省級研發基地、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加大對重大技術和關鍵性技術的研發力度,力爭在關鍵項目上取得突破。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逐步提高科技在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災害綜合減災防禦、應急物資儲備運輸、應急救援保障等方面的貢獻率。加強國內外交流合作力度,引進和吸收先進的科技技術和設備,借鑑國內外先進科技成果和管理經驗,不斷提升我省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
(四)加強防災減災隊伍建設。全面推進防災減災人才戰略實施,擴充隊伍總量,最佳化隊伍結構,完善隊伍管理。加強各級專家諮詢庫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專家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參謀諮詢作用。加強防災減災科學研究、工程技術、救災搶險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養,結合搶險救災工作特點,加強搶險救災隊伍建設,定期開展針對性訓練和技能培訓,按照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一隊多用、專兼結合、軍民結合、平戰結合的原則,組建、完善自然災害綜合救災隊伍和各類專業應急搶險隊伍。不斷壯大志願者隊伍,建立社會動員機制,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防災減災。
(五)加強宣傳教育。積極推進防災減災政務公開工作,提高防災減災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共參與度。堅持以點帶面,深入開展防災減災科普教育基地和示範區建設。積極組織開展防災減災知識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活動,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災減災科技服務,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有效整合社會資源,集中力量開展科普和專業培訓,組織開展防災避險應急演練,推進防災減災科普基地建設,大力提升全社會識災、避災、防災、救助能力。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