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開展第六批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火炬中心《關於開展第六批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科火字〔2014〕234號)有關事項通知。

內容,申報條件,推薦單位,申報材料,申報程式,

內容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高校、科研機構,國家高新區:
根據科技部火炬中心《關於開展第六批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科火字〔2014〕234號)要求,我廳現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第六批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的申報條件嚴格按照《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重點在國家高新區、高等院校和套用型研究院所進行布局。

推薦單位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高校、科研機構、國家高新區各推薦1家。

申報材料

(一)申報書(格式見附屬檔案)
(二)附屬檔案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
3.主要高層管理團隊、業務骨幹的學歷、職稱、榮譽證書複印件;
4.列表簡述近兩年機構的主要合作夥伴和客戶的領域、名稱、數量、合作內容;
5.公司章程、技術轉移及服務業務管理辦法、客戶管理制度、員工激勵制度等;
6.2013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如有審計報告,請提供);
7.技術轉移及服務業績證明材料;
8. 能反映申報單位信譽和所處行業地位的證明材料(得榮譽、政府資助、宣傳報導等)。

申報程式

(一)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高校、科研機構、國家高新區負責本轄區(本部門)內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的推薦工作。
(二)各推薦部門需對本轄區(本部門)內技術轉移機構進行初審,按推薦限額確定申報機構後,將申報材料於2014年11月18日前寄送省科技廳。
(三)省科技廳將在推薦單位中擇優選取5家單位報送科技部火炬中心,並通知該5家申報機構登錄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管理系統 ,進行網上申報材料填寫。申報機構需按要求線上填寫申報材料,並於2014年11月28日前提交。逾期管理系統將自動關閉。
(四)經科技部火炬中心組織評審後,評審通過併入選的申報機構需在系統中將帶水紋的紙質材料列印,按照申報書、附屬檔案順序,用A4紙統一膠印裝訂成冊,於2014年12月19日前將紙質材料一份寄送省科技廳。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省科技廳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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