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城市建築學會

廣東省城市建築學會

廣東省城市建築學會(Guangdong Urban Architecture Society 簡稱GUAS),於2013年12月23日成立,是由廣東省從事城市規劃、投資、設計、建設及運維管理活動的企事業單位、教育科研機構、省內地區相關協會組織,以及有關專業人士自願參加組成的省級行業組織,是在廣東省民政廳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著有《Revit族參數化設計寶典》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城市建築學會
  • 外文名:Guangdong Urban Architecture Society
  • 簡稱:GUAS
  • 主管單位:政府相關部門
  • 登記單位:廣東省民政廳
  • 屬性:社會團體
  • 社團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1088號C棟首層
  • 主要成就:《Revit族參數化設計寶典》
    2021“智築匠人匯”建築信息化高峰論壇
  • 創辦時間:2013年12月23日
  • 現任領導:會長:趙新彤 
發展歷程,學會簡介,組織體系,代表大會,機構設定,業務範圍,

發展歷程

2023年12月15日,發起成立廣州設計之都促進會。

學會簡介

廣東省城市建築學會(Guangdong Urban Architecture Society 簡稱GUAS),於2013年12月23日成立,是由廣東省從事城市規劃、投資、設計、建設及運維管理活動的企事業單位、教育科研機構、省內地區相關協會組織,以及有關專業人士自願參加組成的省級行業組織,是在廣東省民政廳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著有《Revit族參數化設計寶典》等

組織體系

代表大會

最高權力機構
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學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該會開展日常工作,並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該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其執行;
(十)決定獎勵和表彰活動;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活動。

機構設定

據2021年4月學會官網顯示,學會理事會設立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政策研究部、信息傳媒部、會員管理部、行業培訓部,學會下設二級組織十九家,包括一個直屬分會、十八個學術/專業委員會。
分會:信息化與智慧型建造分會
學術委員會:學術工作委員會、組織工作委員會、教育與實踐工作委員會、諮詢工作委員會、編輯工作委員會、科普工作委員會、競賽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
專業學術委員會:建築設計學術委員會、BIM專業委員會、CIM專業委員會、裝配式建築學術委員會、生態人居學術委員會、工程建設學術委員會、古建築學術委員會、室內空間學術委員會、建築幕牆學術委員會、運維管理專業委員會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是在建設領域內開展如下業務活動:
(一) 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行業發展,推進自主創新;
(二) 選派優秀專家作為國際相關組織的成員,積極參與國際專業學術活動;開展同國外、台灣、港澳地區和海外僑胞中的建設工作者的聯繫、交流和合作;
(三) 編輯、出版建設管理書刊及相關的音像製品,並通過專業網站、學術刊物、論壇和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普及建築管理知識,傳播建築管理先進技術和經驗;
(四) 組織或推薦建設工作者積極參與廣東省或國家科技政策、科技發展戰略、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廣東省或國家相關事務的科學決策工作;
(五) 組織或推薦建設工作者參與廣東省或國家經濟建設中重大項目的立項、實施的科學論證和技術諮詢服務工作;
(六) 組織或推薦專家積極參與廣東省或國家承接的國際多邊或雙邊協作項目的論證及實施工作;
(七) 組織或推薦專家承擔廣東省或國家科技項目;
(八) 組織或推薦專家為政府職能機構或企、事業單位要求提供的所屬專業範圍的專項調查及論證報告;
(九) 接受政府職能機構或企、事業單位的委託,承擔科技項目評估、科技成果評價、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科技標準的編審工作;
(十) 舉薦創新人才,依據有關規定經批准開展建設領域的獎勵,促進建設科技和管理的創新發展;
(十一)開展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為會員和科技工作者以及建築領域專業人員更新知識、提高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十二) 舉辦建設領域的成果展覽展示會,促進技術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積極開拓市場;
(十三) 建立廣東省城市建築學會官網, 開展國內、外的專業信息交流及信息服務工作;收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政策法規、文獻資料和行業市場信息,推廣與展示建築科技成果。
(十四) 辦好智建杯、數建杯等比賽,經有關部門批准,表彰和獎勵在學術交流、建築管理等活動和學會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團體和個人;
(十五)承辦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會員單位委託辦理的事項;
(十六)反映會員和建設行業人員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會員和建設行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
(十七) 舉辦符合廣東省城市建築學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性事業。
(十八)促進學會辦事機構工作人員隊伍建設,以適應工作的需要和學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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